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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医疗救助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28  文章来源:本网

 

    一. 项目背景
    “不怕穷,就怕病”。“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我国有52.8%的农民还没有加入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65.4%的乡镇没有条件较好的卫生院,有4.5亿农民还看不起病。特别是农民兄弟和农村儿童患了大病,基本无钱医治,成为最易受损的人群。疾病已经成为我国农民陷入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部际联席会成员单位,从2005年开始面向社会募集款物,为贫困地区援建“博爱卫生院(站)”,为贫困农民提供大病救助,协助政府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二. 项目目标
    小病不出村,看病不再难——援建“博爱卫生院(站)”,为农民提供医疗设备、药品,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雪中送炭,大病敢就医——设立“农民医疗救助金”,对患重大疾病的贫困农民提供医疗救助; 

    三. 项目内容
    1. 为改善农村医疗条件提供帮助。 
    捐赠人民币5万元,可援建一所村“博爱卫生站”。 
    捐赠人民币20万元,可援建一所乡镇“博爱卫生院”。 
    捐赠乡村卫生院(站)急需的医疗设备、药品等。 
    2. 建立“农民医疗救助金”,对无力承担超出报销封顶线费用的重病农民实施二次医疗救助。 
    捐赠人民币5000元,可以帮助参合特困农民减轻自负医疗费的困难。 
    捐赠人民币1万元,可以救助一名农村贫困儿童实施先天性心脏病手术。 
    捐赠人民币5万元,可以为贫困农民白血病患者骨髓移植缓解燃眉之急,减轻其经济负担。 
    3. 捐赠人民币15万元,可为高速公路沿线急救站配置一辆急救车,为挽救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生命争取时间。 
    4. 在农村开展宣传教育及培训,对农民进行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初级卫生救护、防灾避险知识培训。 

    四、回报条件 
    1. 捐赠人民币5万元,可冠名捐建一所村“博爱卫生站”。 
    2. 捐赠人民币20万元,可冠名捐建一所乡镇“博爱卫生院”。 
    3. 捐赠人民币500万元,可冠名设立一个“农民医疗救助基金”。 
    4. 捐赠人民币100万元以上,邀请捐赠者出席救助金发放仪式或博爱卫生院(站)奠基或落成剪彩仪式。 
    5. 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奖励办法给予相应的表彰(参见鼓励捐赠政策部分)。 
    6. 开具捐赠专用收据,享受国家免税政策(参见鼓励捐赠政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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