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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福龙赴云南、福建调研并宣讲“十一大”精神

时间:2019-11-19

根据总会党组安排,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于福龙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赴云南、福建宣讲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并对云南省和福建省红十字会工作进行了调研。

于福龙在宣讲中指出,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十一大”精神的下一步重点工作是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指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红十字事业发展,深入学习“十一大”工作报告,贯彻落实国务院指导意见、总会改革方案和《2020-2024年发展规划》等重要文件,将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制订时间表,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扎实推动红十字会改革进程,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在云南调研期间,于福龙听取了省红会和楚雄州红会的工作报告,实地考察了云南省红会干细胞资料库管理中心、备灾中心、假肢办公室和老年公寓、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和中国红十字会云南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于福龙充分肯定云南省红会在筹资、志愿服务、养老、假肢项目、国际交流等方面工作特色,希望云南省各级红会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继续深化与缅甸、老挝和越南等周边国家红会的交流合作,为民心相通贡献力量。云南省红会党组书记董和春、常务副会长张宽寿、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主任李黎、楚雄州政府副州长、红会会长杨虹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和会议。

在福建调研期间,于福龙实地考察了厦门市海沧区天竺社区、东孚中学和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福建协和医院OPO组织等地,并在座谈会上听取了省、市红会和省台办等合作单位的意见建议。于福龙对福建发挥地缘优势、积极推进对台交流交往,贯彻改革举措、聚焦主责主业打造人道品牌,激发基层活力、拓展服务平台阵地等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和赞赏。他指出,福建省各级红会要充分发挥福建在对台交流中的前沿优势,为促进两岸民心相通,推动融合发展发挥独特作用;要借助福建在侨务和文化上的优势,积极参与并助力“一带一路”建设;要继续全面推进红十字会深化改革,增强组织活力,夯实基层基础。 

福建省红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林圣魁,中国人体和遗体器官捐献中心主任侯峰忠以及福建省、市区红会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和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