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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新起点 勇担新使命

学习中国红十字会“十一大”精神有感

时间:2019-12-03

■  隋霞

中国红十字会“十一大”成功召开,擎画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大会代表时的殷殷嘱托及近年来对红十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全国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

新疆红十字会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红十字会“十一大”精神,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坚决做到“三个坚持”,发挥“三大优势”,努力实现“四个提升”,切实发挥好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及构建和谐社会和开展民间外交的生力军作用,在“为国奉献、为民造福”上展现新作为,努力推动全区红十字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做到“三个坚持”,始终走正确的政治道路

首先,做到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性。红十字事业要想实现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必须始终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红十字事业发展,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党的意志主张和决策部署,坚决抵制任何质疑和否定党的领导的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承担起引导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教育引导各族困难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厚植党的社会执政基础。指导推进地州市、县市区红十字会成立党组织工作,始终坚持党对红十字事业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汇报等制度。

其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群团组织要着眼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同时立足职责定位、立足所联系的群众,寻找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推动群团组织职能与时俱进。可以看出,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是群团工作的价值所在。当前,新疆正在全力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新疆确立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正在推进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在天山南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这是目前新疆最大的中心任务,新疆红十字会作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将以贯彻落实总会“十一大”精神为契机,以主责主业为载体,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坚定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组合拳”,找准工作切入口和着力点,瞄准重点领域,在服务“健康新疆”、自治区“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助力脱贫攻坚和旅游业发展方面,汇集人道资源,在大力开展“访惠聚”驻村、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的基础上,精心设计、科学实施凸显红十字特色的品牌项目,力争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

第三,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中国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梁惠玲所作工作报告中总结强调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的七个“必须始终坚持”,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是其中之一。群众性是群团组织的天然属性、根本特点。新疆红十字会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践行“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这一宗旨,坚持群众至上理念,一切工作和活动以各族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工作导向、以各族困难群众的满意度为工作标准,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红十字会自身所能,想困难群众所想,扎实做好人道救助,积极开展人道服务,改善最易受损群体的生活境况。

发挥“三大优势”,深入挖掘事业发展新潜力

首先,发挥组织优势。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组织的存在,为红十字事业发展夯实了组织基础。发展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要求各级红十字会必须深入挖掘事业发展新潜力,寻找事业发展新领域,延伸人道服务新触角,必须扩大红十字基层组织覆盖面,延伸对困难群众服务的触角,推动在乡村、社区、街道、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广泛建立基层组织,不断健全组织体系,依法推进理顺管理体制。在现有基础上,实现全区地县管理体制理顺率双双达到100%,推进基层组织、阵地、工作有效覆盖,将组织优势转化为团队优势、能力优势,更广泛地联系和服务基层群众,充分发挥红十字组织在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的积极作用。

其次,发挥背景优势。各级红十字会均是参公管理的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方面更具优势,只要想干事,积极为老百姓服务,会有更多的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很多地方红十字会的会长是政府主要领导,常务副会长也大多从其它部门转岗而来,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是其它草根社会组织不可比拟的。

第三,发挥平台优势。红十字会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具有公募资质的机构。结合各级红十字会筹资能力比较薄弱的实际,必须发挥平台作用,与其他公益组织寻求合作,或者集中力量发展各级红十字基金平台,整合全区各级红十字基金资源,促进各类红十字基金做强做大,产生“虹吸效应”,带动全区红十字系统发展。

实现“四个提升”,推动各项工作迈出新步伐

首先,提升红十字社会影响力。强大的红十字社会影响力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筹资的多少、公信力的高低、事业发展环境的优劣。《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0-2024年)》指出,传播人道文化,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无论职责所在,还是为了事业发展,都必须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内外宣工作,树立大宣传格局,拓展人道理念传播渠道,坚定红十字文化自信,以“三救”“三献”工作为依托,广泛传播红十字文化所蕴含的价值理念、人文精神、道德追求,融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依托高等学校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组织优势,紧密结合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加强红十字会在服务总目标、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工作的研究,打造具有新疆特色的红十字文化,引领自治区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以各民族群众之间互相捐赠器官、造血干细胞的典型事例为重点,讲好红十字故事,传播好红十字声音,引导各族群众参与红十字工作、维护民族团结。结合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与宣传、教育、共青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强化对红十字运动知识、法律法规、公益活动的宣传报道。

其次,提升红十字社会公信力。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的综合性监督体系是公信力的保障,也是打造公开透明红十字的有效措施。新疆红十字会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人道救助项目、各类捐赠款物使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红十字会内控体系建设,规范流程、梳理风险点,防范化解风险,建立项目资金、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和问责机制,完善对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款物、人道救助项目建设、救灾物资采购、救援队设备采购的审查机制,以规章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捐助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定期向社会公众公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争取审计部门支持,开展专项审计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积极争取支持,完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推动各级人大、政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执法检查和对红十字会工作的视察指导。

第三,提升人道资源动员能力。牢固树立全员筹资、主动筹资、服务筹资的意识,创新筹资方式,以精心设计的品牌项目为依托,加大筹资力度。提升互联网筹资水平,积极参加全国扶贫众筹、99公益日活动,依靠专业力量,畅通微信、网站筹资渠道,开展网络募捐。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发展固定捐赠人,结合新疆实际,努力创设专项基金,探索建立稳定增长的筹资机制。发挥对口援疆机制作用,积极邀请援建省市红十字会来疆考察交流,在人才培养、项目、资金等方面争取更多支持,提高受援地红十字会能力。继续争取国内外红十字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资金支持,面向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体开展人道救助,不断增强救助实力。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和资助,夯实履职基础。设计既便于政府购买又满足困难群众需求的人道服务项目,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服务事项。

第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以深化红十字会改革为契机,努力打造一支有国际视野、专业素质和敬业奉献、清正廉洁、品格高尚的职业化队伍,切实做到任务能落地、政策能实施、规划不放空。同时积极探索专职、聘用、义务相结合的用人机制,通过建立招聘项目人员等方式充实红十字专业人才队伍,推进红十字工作者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依托对口援疆省市红十字会,制定委托培养计划,选派全区各级红十字会干部以跟班学习的形式,赴内地开展交流学习,提高干部素质。制定红十字会干部培养计划,分层次开展轮训。积极参加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总会各类培训,多渠道培养培训锻炼干部。

(作者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