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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红会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时间:2021-01-15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江西省红十字会首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江西省红十字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守正创新,凝心聚力,动员社会人道力量,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添砖加瓦。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江西省红十字会及广大红十字志愿者闻令而动,全力以赴开展社会募捐、志愿服务、动员血浆捐献等工作,为助力我省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助力打赢武汉、湖北保卫战做出了贡献。

江西省红十字会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连续五年被评为综治工作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荣获两届“省文明单位”,和2017年度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特别优秀单位”。

今后,省红十字会将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推动全省红十字会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彭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