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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治会 强化法治保障 推动全省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1-02-09

河北省红十字会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依法治会,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施行后,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协调抓好河北省实施办法修订、制定出台改革方案、尽快完成换届“三件大事”,统筹推进系统党建、深化改革和依法治会,为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聚力推动地方立法。积极争取省人大各方面支持,修订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列入2018年立法计划,省红十字会全力参与调研起草、协调论证、讨论审议过程。2018年7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一审通过了实施办法。本次修法坚持务实管用原则,完善了内部治理结构,体现了改革方向,对部分职责细化具体化,强化了公信力建设,保障红十字事业发展更加有力,树立了激励回馈机制的鲜明导向,特别是明确规定建立兼职副会长单位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有效解决实际问题,“三免”规定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

二是配合搞好执法检查。在总会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关心支持下,2019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了16个部门相关工作汇报,分3个小组赴部分市、县对红十字会“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梳理出政府支持保障还不到位、组织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主要业务开展不平衡等6个方面问题,并提出8条建议。在省政府领导大力支持下,会党组要求各市、县红十字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 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着力解决难点问题。

三是在法治下推进改革。紧紧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依法治会贯穿改革始终,2019年1月,省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将理顺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纳入省深改办考核内容,列入省领导重点协调事项持续推动,同时会党组给各市委、市政府发函恳请支持,年底给进展较快的相关市委、市政府写感谢信。2019年底11个设区市红会改革方案全部印发,目前已有54个县级红十字会改革方案出台。

四是依法完成换届工作。按照改革方案要求,在精心筹备的基础上,2019年7月召开省红十字会第五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同时,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增设监事会秘书处,核增正、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建立起更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工作运行机制。把换届作为依法治会的有利契机,加大对各市红十字会的指导力度。目前6个市级红十字会明确了监事会办事机构,增加24个编制,为解决基层人员少、班子不健全、内部结构不完善等问题,推动适时换届奠定基础。

通过抓依法治会,红十字事业发展更加健康、持续、稳健。一是各级各部门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红十字工作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纳入省政府专项规划,组织、编办、财政、民政等部门给予有力支持,一些法定事项和业务工作能够联合推进;二是体制机制改革中的难题进一步解决,全省批准和市领导批示同意设立党组的市级红十字会由原来的9%提高到73%,县级红十字会理顺率由前几年的48%提高到80%,申领公募资格证书、申请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在省、市和部分县级红十字会得到落实;三是红十字事业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京津冀人道合作不断深化,“三救”“三献”核心业务迈上新台阶,多项工作成效显著,基层组织达到7316个,较2019年执法检查时增长143%;四是公信力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连年被评为省直先进。2020年以来,全省红十字系统累计接受疫情防控捐赠款物13.5亿元,约占全省各类慈善组织募集总额的70%以上。

宋振江  河北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