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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方案》,强调

居村委会协助做好红十字工作

时间:2021-03-02

近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我市居村委会协助行政、法院、人民团体事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居村委会协助做好红十字工作的相关要求。

《方案》明确,居村委会协助做好红十字工作的职责包括人道救助项目实施、初级救护知识普及培训组织、“5·8”世界红十字日等红十字文化宣传、“三献”工作宣传动员,以及组织红十字志愿服务等。

据悉,上海市红十字会于2016年被纳入市第二批群团改革试点范围后,逐步在居村委会推进“博爱家园”建设,并经过积极争取,将“红十字救护培训”指标纳入了每年开展的“城区文明进步指数测评”指标,“加强红十字服务总站建设,强化工作力量,开展救灾、救助、救护等工作”纳入了文明社区、文明镇的测评标准。《方案》出台后,将为以上工作在居村委会的开展提供更有力依据与保证,有利于调动基层红十字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红十字工作在基层的落地生根,让红十字事业真正走进群众、贴近群众。

目前,经过数年发展,上海市红十字会已在社区建立“文化传播、救护培训、生命体验、志愿服务”阵地和参与社区治理渠道。截至2020年底,上海市215个街(镇)、6个工业区共建成红十字服务总站194个,5836个居(村)共建成居(村)红十字服务站5365个,基本实现全覆盖;共有47个街镇成功创建“博爱家园”,让老百姓可以在家门口享受到红十字服务。“千万人帮万家”迎春帮困送温暖、为困难失智老人配送护理用品、火灾救助、现场初级救护培训等活动有序开展,红十字文化传播、“三献”宣传动员、志愿者及会员招募、其他便民服务等也已成为社区工作的重中之重。

市红十字会表示,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以规范社区协助事务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能级,力争向市民提供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更好地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

吴祈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