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国际学院举办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30周年研讨会

时间:2023-11-03

10月25日下午,红十字国际学院在苏州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30周年研讨会。

与会专家学者充分肯定红十字会法的颁布实施对推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积极影响和重大作用,认为红十字会法是我国少数关于特定组织的专门立法之一,从国家立法层面上明确了我国红十字会的独特地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红十字事业的高度重视,为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了基本法律遵循,标志着我国红十字事业走向了依法治会轨道。红十字会法出台后,不仅成为整个红十字系统依法治会的思想共识和行为规范,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我国红十字事业发展来看,红十字会法为红十字会的一系列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的改革发展举措提供了法律支撑和动力,为红十字会开展各类人道行动和人道服务提供了法律赋权;另一方面,红十字会法也为红十字会坚定初心使命,规范自身建设,提升社会公信力提供了制度约束和法律旨归。具体来看:

一、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明确了国家“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的立法宗旨,充分体现了我国人道事业和人权领域的发展进步,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国理念。

二、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明确了我国红十字会的性质作用、职责使命,这从法理上确立了我国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奠定了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法律基石。

三、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从立法上确立了我国作为日内瓦公约签约国的法律责任,保证了中国成为国际人道主义事业的积极拥护者、参与者和贡献者,也成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和人道主义问题治理的重要法律构件。

四、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进一步优化了我国红十字事业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明确了红十字会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从根本上理顺了红十字工作管理体制,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现了各级红十字会机构单列、人员参公管理,有力保障和促进了全国红十字基层组织和志愿者网络建设的快速发展,已经形成遍布全国、有国际影响的红十字会员管理体系和志愿服务网络。

六、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显著推动了红十字品牌建设和文化传播,公众对红十字运动的认知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参与度广泛增强,红十字会成为人道公益资源重要汇聚平台、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者、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践行者。

会议认为,2017年的红十字会法修订,是中国红十字运动发展史上的重要节点,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

一、此次修法进一步推动了红十字会治理结构改革,明确要求增设监事会,使红十字会治理结构更完善;

二、此次修法进一步拓展和明晰了红十字会法定职责,给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事业进一步赋权;

三、此次修法进一步强化了对红十字会的财产监管,明确了不同种类收入的监督主体;

四、此次修法进一步加强了对红十字事业的法律保护力度,通过增设法律责任一章,明确了不同主体相关行为的法律后果。

会议由红十字国际学院院长王汝鹏主持,葛道顺、金锦萍、朱立江、施从美等专家学者及部分地方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参加研讨。

红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