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坚守,唱响生命赞歌
——宁夏红十字会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十周年纪实
时间:2025-10-21
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启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不断建设和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健全相关法规制度保障,精心构建宣传动员、捐献见证、缅怀纪念、人道关怀的服务体系。
10年来,全区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实现从空白起步到规范运行、从探索实践到稳步发展的转变,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助力医学事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零”起步,护航生命接力
2015年9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宁夏红十字会联合各成员单位成立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正式启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2019年,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在宁夏红十字会挂牌成立人体器官捐献服务中心,同年设立宁夏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松鹤)工作站。
2020年7月28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眼角膜捐献条例》,成为全国首例规范眼角膜捐献的地方性立法。
2022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完成修订。
2023年8月,宁夏红十字会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区遗体和人体器官(含眼角膜)捐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各相关单位在捐献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予以明确和规范,进一步健全依法获取、协调联动等关键机制。一系列法规、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确保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在起步阶段就走上了正轨,为后续长远发展筑牢根基。
从“1”开始,见证生命奇迹
“儿子虽然救不活了,但是把他的器官捐献出来,就能帮助别的病人继续活下去……”这是捐献者孙先生的母亲对宁夏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说的话。2016年7月5日,孙先生不幸离世,家人遵其遗愿,捐出了他的心脏、肝脏和肾脏,这些“生命的馈赠”成功挽救了4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孙先生和家人的大爱之举,不仅标志着宁夏人体器官捐献“零”的突破,更填补了宁夏心脏移植手术领域的空白,为当地器官移植事业的发展开辟了新的篇章。
2020年6月25日,60岁的李萍(化名)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家人遵照其遗愿捐献眼角膜,实现了宁夏第一例眼角膜捐献。李萍的母亲曾因角膜病失明,长期生活在黑暗之中,对通过角膜移植重见光明满怀期待。于是,全家人不约而同进行了志愿登记,并影响和带动更多人认同、参与和传递这份生命的希望。
2023年11月1日,宁夏实现第100例遗体捐献,捐献者库振忠生前说:“人死后最终变成一抔黄土,捐献出去还能帮助他人,为社会做贡献,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事。作为一名党员,我应该这样做,必须捐!”
这些捐献者及其家属,用生命馈赠的壮举让爱与希望永续绵延,谱写了跨越生死的壮美诗篇。
从“心”出发,唱响生命礼赞
2019年5月28日,宁夏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建成,为捐献者亲友提供了缅怀追思的专属空间,也成为公众瞻仰、感悟大爱的重要平台,更是传播红十字文化的前沿阵地。
自治区红十字会常态化开展“谢谢您让我继续看世界”“生命如花——为爱奔跑”“捐献知识宣讲”等活动,全方位、多角度传播人体器官捐献理念与知识,讲述捐献者的感人故事,全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捐献的浓厚氛围,让捐献理念深入人心、走向大众。
2020年,“生命接力——博爱基金”的设立,以及配套出台的《眼角膜捐献基金管理办法》《人体器官捐献基金管理规定》,为遗体和人体器官及眼角膜捐献困难家庭送去人道关怀与慰问。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人体器官捐献者激励优待工作方案》出台,对人体器官捐献者近亲属实行“三免一优”政策(免基本门诊费、免公交费、免景区票,开辟绿色就医通道),弘扬捐献精神,传递社会大爱与温暖。
从“新”起航,续写生命篇章
10年来,宁夏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累计达3.87万人,实现遗体捐献124例,眼角膜捐献62例,人体器官捐献8例。这些数字不是冰冷的符号,而是生命的年轮在时光里生长的刻度。每一位捐献者都是暗夜中的摆渡人,以躯体为舟,以灵魂为桨,在生死的渡口架起桥梁。他们把生命的火种播撒在人间,让凋零的花瓣化作春泥,让熄灭的灯火重燃星光。
宁夏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治区红十字会将继续深化工作机制建设,系统完善捐献服务体系,稳步壮大专业工作队伍,全面提升捐献工作质效,让更多生命在无私大爱中得以延续,让生命接力的温暖故事在社会的各个角落不断涌现、生动演绎,奋力续写生命接力的新篇章。
刘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