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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法治路 谱写人道新篇章

——写在《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施行一周年之际

时间:2025-12-02

2024年12月1日,新修订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为安徽省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法治动力。

一年来,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学习宣传《办法》到健全制度体系,再到推动法治成果转化运用,强力推进《办法》的贯彻实施,依法治会、依法兴会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全省红十字事业法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精研深学,广泛宣传,筑牢法治之基

安徽省红十字会系统将《办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年度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着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领导干部带头学,发挥“头雁效应”。省红十字会党组高度重视《办法》的学习贯彻,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重点普法项目内容。通过举办全省市县级红十字会负责人培训班,以专题辅导报告的形式,对《办法》的立法背景、核心要义、主要内容和实践要求进行系统解读,确保各级红十字会的“关键少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宿州、马鞍山、安庆等地红十字会召开《办法》宣传贯彻工作专题会议,邀请有关单位作《办法》解读和宣贯交流研讨。这种自上而下的示范引领,为《办法》的全面准确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多维载体覆盖广,拓展宣传深度。安徽省红十字会系统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平台,第一时间发布《办法》全文及相关解读材料。同时,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印制发放3000册《办法》学习读本到基层。在“5·8世界红十字日”“世界献血者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一本本《办法》手册,成为省红十字会联系理事会员单位、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必备“伴手礼”。省红十字会将法治宣传作为会机关干部对口联系基层调研的重要内容,会领导深入乡村振兴联系点与群众面对面宣讲《办法》,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直观的生活语言。处级干部走进基层联系点,做好法律宣传解读,为基层建设出谋划策、解决困难,使红十字法治精神融入日常、化作经常、用在平常,有效提升了《办法》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融合业务实践学,提升专业素养。坚持普法宣传与依法治会的有机融合,将《办法》的学习宣传与红十字会主责主业紧密结合,不断提升《办法》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三献”宣传动员、志愿服务等各项工作中,主动宣讲《办法》相关规定,注重做好新颁布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同步宣贯,将法治要求内化为日常工作准则,大力培育省红十字会系统决策依法、办事找法、服务群众靠法的法治环境,使红十字会工作者、会员和志愿者在服务实践中深化对《办法》的理解和运用,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建章立制,完善体系,夯实法治之本

《办法》的施行,为安徽省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治框架。一年来,全省红十字会系统以此为契机,大力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红十字法治体系。

细化配套制度,确保《办法》落地生根。《办法》作为实施性立法,着重突出了实施性、补充性和探索性。省红十字会依据《办法》要求,全面梳理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印发《安徽省红十字会制度汇编》,对党建纪检、权力运行、监事工作、干部人事、行政综合、公文会务和财务后勤等7个方面43项内容进行了规范。2025年,围绕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红十字生命教育、志愿服务五大体系建设,省红十字会新一轮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安徽省红十字系统救援队管理办法》《安徽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师资管理办法》《人道救助基金(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安徽省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即将印发施行。

铜陵市红十字会起草的《铜陵市现场救护办法》成为安徽省首部专门为现场救护制定的规章。全省各市红十字会以信息公开、采购捐赠管理为主要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共修订内部规章制度近90项,形成了以《办法》为统领、各类规章制度细化延伸的红十字法规制度体系,有力推动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法治化、规范化进程。

强化协同联动,凝聚法治建设合力。省红十字会系统根据《办法》保障条款内容,依法依规加强与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推动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合力推动人道事业高质量发展。与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救在身边·省直先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不断提升全省干部职工应急救护意识和技能;首次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举办“老兵·新生”春分缅怀诵读会,颂扬了退役军人群体永葆军人本色,用实际行动书写忠诚、奋斗、奉献时代答卷的先进事迹;与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落实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无偿献血奖励机制、完善激励措施、提升服务质量;与省委社会工作部联合举办“生命教育·益行计划”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区域交流赛,用真实案例传递志愿服务的温暖力量,彰显了红十字志愿者的责任担当。

健全监督机制,提升公信力建设水平。公信力是红十字事业的生命线。《办法》从内部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三个层面,构建了全方位、全要素、全过程的监督体系。省红十字会不断完善理事会、监事会、执委会治理结构,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等进行全程监督。举办监事会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对全省各级红十字会监事会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打造一支“会监督、敢监督、真监督”的队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透明度建设水平,从《办法》修订伊始,省红十字会系统便把建设“公开透明红十字会”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省、市两级红十字会举办培训会、工作推进会共13场,公开透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安徽省红十字会系统“红透指数”评价位居全国前列,有效维护和提升了红十字组织的公信力。

深化运用,务求实效,彰显法治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一年来,安徽省红十字会系统自觉将推动《办法》有效深化运用,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依据和行动指南,努力将法治成果转化为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依法履职,主责主业提质增效。以《办法》明确的“5+3+3”工作机制为指引,红十字主责主业得到有力推进。应急救援体系更加健全,物资、队伍建设和联动响应能力得到加强,安徽省红十字赈济救援队荣获首届全国红十字救援队大比武赈济分项比赛团体二等奖;应急救护培训覆盖面持续扩大,联合省总工会、省监狱管理局、省消防救援局共同主办第六届安徽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决赛,首次实现了消防救援、特殊场所安防与群众应急救护力量的跨界联动;人道救助资源动员能力增强,对易受损群体的关怀更加精准,2025年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共接受捐赠款物约1.39亿元,受益22万人次;“三献”工作宣传动员、服务保障水平稳步提升,造血干细胞捐献年度出库率和累计出库率稳居全国第2,人体器官和遗体角膜捐献志愿登记者数量居全国第7;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和志愿服务呈现新活力,“遗路有爱——遗体捐献公益事业赋能行动”“皖山情 天使梦——大别山区(潜山)重度残障儿童帮扶”等项目在首届全国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第七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获7个全国奖项⋯⋯《办法》的施行,为红十字工作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和“任务书”,使工作开展更有方向、更有底气。

服务大局,区域特色逐步显现。《办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明确提出推动建立与其他省份红十字工作协作机制。一年来,省红十字会系统以“组团”调研、考察学习、签订市级《红十字会结对合作帮扶框架协议》等形式,加强与北京、内蒙古特别是长三角地区红十字会的交流协作,在组织建设、应急救援联动、人道资源共享、理论文化研究等方面,学习先进经验,推动合作共建,努力促进红十字事业区域协同发展,展现了省红十字会系统服务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担当作为,也使安徽红十字工作更具地域辨识度。

保障权益,法治惠民落到实处。《办法》对捐赠人权益保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在确保程序规范性和结果公正性的同时,让群众在每一次人道服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温度。严格规范募捐和捐赠款物管理,完善捐赠反馈机制,确保爱心善意精准送达,“呵护光明”“天使之旅”“童心关爱·共沐书香”守护了孩子们纯真的笑脸;积极为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申请“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为生活困难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申请人道救助,组织开展志愿者关心慰问活动,为志愿服务提供更好“服务”;“八一”前后,各地红十字会走访慰问退役军人捐献家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传递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及捐献者家庭的崇高敬意。

奉法者强则国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明确部署。站在新的起点上,安徽省红十字会系统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广泛凝聚发展力量,高效推动法治成果转化运用,让《办法》在江淮大地上结出更加丰硕的果实,奋力谱写安徽红十字事业的新篇章。

曹芦松  潘地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