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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老党员的手写感谢信

时间:2026-01-20

“我要为你管理中心的办事效率点赞,只用了两天多时间就把登记卡送到我手上,解决了困扰我多年的一件心事。”近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收到了一封手写感谢信。写信人是四川省民政厅副厅级退休干部、有62年党龄的老党员杜厚成。杜老在信中说:“是党和人民军队把我这个一无所知的青年,培养成能为人民服务的人。我一生无以回报社会,故决心去世后将遗体捐赠给国家的医学事业。”

信中,杜厚成表示自己出身贫寒,靠党和政府的关怀长大,因此决定以捐献遗体的方式回报党和国家。“因我年事已高,各种器官已老化,因此决定将遗体捐赠给我的母校成都医学院,作为教学使用,不知可否?”

对于杜老的这一疑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有些指导文件显示器官捐献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遗体、角膜、组织捐献没有绝对的年龄限制。但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升,当前阶段捐献器官一般依据捐献者具体身体状况,经评估后决定是否可以实现捐献,“年龄一般不作为硬性标准,国内也有经评估器官功能良好的80多岁捐献者”。

老人还在信中详细询问了遗体捐献的流程:“我去世后,亲人第一时间应与谁联系,如确定了接收单位,是由我的亲人将我的遗体送去,还是由接收单位来医院接收遗体?”

上述负责人介绍,目前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流程有意愿表达、捐献办理、善后关怀、缅怀纪念等四个步骤。爱心人士可以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建立的登记服务系统表达捐献器官、遗体的意愿。一是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二是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www.codac.org.cn)进行登记,三是赴当地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机构或遗体接收站进行书面登记。所有登记信息都将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登记者的信息进行严格保护。

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捐献者直系亲属需提供捐献者的死亡证明和身份相关材料以及直系亲属的身份材料。如捐献者本人生前有意愿指定捐献到某所医学院校,例如杜老提到遗体捐献给成都医学院,可明确告知,省级管理机构将与所在医学院校联系。在四川,红十字会协调员和医学院工作人员接到通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后,确定捐献意愿,与逝者直系亲属签署相关文书,并组织亲属一起为捐献者覆盖红十字旗帜,举行告别仪式。

捐献者遗体在教学科研使用后,一般由所属医学院火化并进行生态葬。在四川,家属如需领回自行安放,医学院将协助家人做好善后处理。捐献者实现捐献后,省级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中的纪念墙将镌刻捐献者姓名,每年清明节统一组织缅怀纪念活动,届时亲属也可至现场参加,缅怀致敬捐献者。

近年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致信精神,持续强化宣传工作,推动器官捐献理念传播。中心聘请“人民英雄”张定宇担任“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公益大使”;建立微信、学习强国、微博、澎湃、百度、喜马拉雅等媒体传播矩阵,做好理念传播。制作相关宣传册,以及《生命希望》《一个人的力量》等多部宣传片,举办生命 “视” 界公益传播作品征集活动,推动树立“奉献大爱、无上光荣”的良好社会风尚。

2025年,全国新建县级以上人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场所40余处,全国累计建设达316处;举办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月主会场活动,培育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志愿活动;举办人体器官捐献生命接力运动会暨“讲生命延续的故事”公益晚会,讲好捐献故事,科普捐献知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和“自愿无偿、高尚利他”的捐献理念。2025年,全国共开展缅怀纪念活动538场、志愿活动2800余场,宣传季活动4900余场,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人体器官捐献的良好氛围,让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参与到“生命接力”的大爱事业中来。

记者  杨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