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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0-08-31  文章来源:江西省红十字会

 

 

2010827上午,由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红十字会联合举办的江西省人体器官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在省卫生厅召开。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方娅,省卫生厅副巡视员章丽莎,江西省人民医院院长时军,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助理曾元临出席了会议,来自江西省人民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21名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呼吸科、泌尿外科、骨科、皮肤科、眼科以及ICU专家、器官移植专家、伦理学专家、法学专家等参加了会议,并被聘为江西省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成员;省人民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11家医院的11ICU医护人员担任江西省人体器官捐献首批院内协调员。江西红十字医用组织库全体工作人员和省红十字志愿捐献者之友代表也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今年,江西省被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确定为首批10个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省、市之一。自2007年底以来,江西省红十字会在全国率先组建了江西红十字医用组织库,通过动员社会爱心人士捐献遗体用于医学研究和医学教学,捐献遗体组织、器官进行移植,达到治病救人、延续生命的目的,实现生命环保的良性循环。此项目填补了国内空白,在全国红十字系统起到了示范作用。2009年,江西红十字医用组织库的成功运行得到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领导的充分认可,由此确定江西省成为全国首批人体器官试点省之一。

今年3月,全国人体器官试点工作启动会在天津召开后,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红十字会立即邀请江西省人民医院和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领导一起召集了协调会,就江西省如何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进行了认真磋商,制定了《江西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并根据全国会议的精神,积极筹建试点工作相关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在省卫生厅与省红十字会的共同努力和良好合作下,6月,江西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成立,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法制办、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交通厅、江西省人民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成为成员单位之一。8月,江西省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和院内协调员队伍正式成立,20位专家和11位医护人员大力支持、踊跃参与,成为我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首批开拓者之一。

下一步,省卫生厅和省红十字会将按照全国的统一要求,对组建的各类专业队伍进行专业培训。同时,已由省卫生厅和省红十字会联合发文,要求在全省县以上医院的门诊大厅和ICU、脑外科等处室设立红十字宣传台,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制作并配发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单和志愿捐献登记表,拓宽捐献登记宣传渠道。针对南昌市的居民社区这一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登记的重点,目前,省协调员队伍已将宣传工作覆盖了南昌市115个社区,为广大群众了解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增加了新途径。

据统计,我省目前已有志愿捐献登记者近600名,已实现捐献遗体者58名,其中有一例成功捐献器官(肝脏),有近30例成功捐献组织和角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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