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有号召、红十字人有行动
汛情就是命令,参战就是责任
时间:2023-08-04
8月3日,天津市红十字会召开防洪防汛救灾专项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市防洪防汛工作视频调度会、市委书记陈敏尔到静海区调研检查防洪防汛工作讲话、市委组织部《关于在防洪防汛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精神,传达学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针对京津冀暴雨洪灾启动应急响应并派出救灾工作组情况,并对我会防洪防汛救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吴庆云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张彤、吕小林、张玉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会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要求,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研判灾情,及时调整响应级别。主要领导靠前指挥,领导班子成员赴北辰区等地慰问蓄滞洪区转移群众。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在防洪防汛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精神,成立机关青年应急抢险突击队,组建11名由市红十字会青年党员、市红十字救援队队员组成的救援队携带2艘救援艇于8月2日赶赴河北涿州开展救援,已营救转运23名被困群众。紧急筹措20万元采购家庭箱,并向武清区、北辰区、静海区的集中安置点紧急调拨共计600个。积极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申请1000个家庭包、500万元资金用于转移安置群众生活保障和灾后博爱家园建设。向市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和广大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志愿者发出倡议,积极投身到防汛战洪峰、防洪灾、保安全、保稳定任务中,坚决打好防洪防汛这场硬仗,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会议要求,汛情就是命令,参战就是责任。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履行红十字会保护人的生命健康的宗旨,发扬“党有号召、红十字人有行动”的优良传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红十字一域服务京津冀发展全局,保持应战状态,全力战洪峰、防洪灾、保安全、保稳定。
要把做好防洪防汛救灾工作作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的一项重要检验,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成效。领导干部要盯紧靠上、分工负责、闻“汛”而动,做到在岗位、在状态、在一线。全会党员干部要主动进位、主动配合、主动应战。要加强研判灾情,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市防灾减灾委、市应急管理局、各区红十字会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要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及时向受灾地区转运拨付发放物资。
要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团结凝聚红十字志愿服务力量为安全平稳度汛贡献津红博爱力量。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特别是市红十字会所属社会组织功能型党支部作用,深刻领会和实践“带头落实防洪防汛责任”“带头排查风险隐患”“带头组织物资保供”“带头开展志愿服务”“带头宣传弘扬正能量”,团结带领广大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志愿者积极投身防汛救灾一线,做好宣传动员,加强防洪防汛科普宣传,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及时宣传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参与救援的感人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