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撒人道邻里情 守护博爱满家园
辽宁省红十字会着力创建“红十字家园”工作品牌
时间:2018-09-17
“红十字家园”项目是辽宁省红十字会自我设计,植根于社区、服务于百姓的公共服务类项目,通过提供家庭服务类用品、志愿服务类用品、应急救护类用品、红十字宣传用品等为社区百姓提供便利,通过应急救护培训、志愿服务等为社区百姓提供服务。
据统计,在城市社区中,一般贫困家庭约占社区总户数的3%-5%,即每个社区就有30-50户贫困家庭。2011年,辽宁省红十字会利用手机短信捐赠资金,在全省部分城市社区中设立红十字家园项目。每个项目点安排资金约1万元,配备服务物品、提供爱心救助以及红十字宣传资料等。从2012年起,省红十字会争取到省彩票公益金资助,继续推广红十字家园项目,并探索在农村社区开展该项目。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红十字家园”1700余个,占全省城市社区的60%多。投入资金1800余万元,约有25万社区居民受益。
“红十字家园”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博爱家园”项目进一步走进城市社区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红十字会参与社会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是红十字会在非紧急状态下人道救助的一种积极探索;是红十字会在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的平台,对推进全省志愿服务进社区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一、“红十字家园”品牌项目建设情况
为推动“红十字家园”项目,打造红十字人道品牌,为社区基层百姓搭建人道服务平台,2013年省红十字会联合省文明办下发文件,连续三年开展“红十字家园——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并在沈阳市大东区北海社区联合召开现场推进会。省辖14个地级市红十字会全部与文明办联合下发了有关文件。为进一步推动“红十字家园——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开展,省红十字会制定《“红十字家园——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实施办法》,并针对“红十字家园”的申报和管理等工作制定下发了《红十字家园项目工作指南》等指导性文件,规范“红十字家园”建设,促使全省“红十字家园”健康、有效、可持续发展。
(一)制定标准规范管理,加强督导不断完善。
红十字家园建设由申请、初审、终审、管理、评估等一系列环节构成。有资质的社区红十字组织提出申请,经街道(镇)红十字会、区(县)红十字会审核后报市红十字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市红十字会报省红十字会进行终审。省红十字会批复后向相关市发放配套服务物品。接收物品后,相关社区做好物品管理、志愿服务、应急救护培训、红十字宣传等家园管理工作。省红十字会对家园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并结合评估结果进行家园整改。
为指导各市做好红十字家园项目工作,省红十字会每年派出督导组,对各市的家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家园物资摆放、物资保管和使用情况、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和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等。认真听取项目社区干部和群众对家园建设的建议和意见,对项目中的物资进行合理调整使之更适用于社区服务,对项目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建设性的探讨,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各市因地制宜细化家园管理,营口市红十字会制定了《营口市红十字家园管理考核细则》从组织机构、基础设施和管理制度3大方面确定了11项评分标准,对家园的各项工作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完成目标。阜新市建立了县区、街道、社区三级红十字会网络,形成基层组织的“六有”目标,即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的管理制度,有稳固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活动,有可持续的资源支持。
(二)扎实开展社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
省红十字会以红十字家园为平台,组织引导各项目社区开展红十字特色的丰富多彩的应急救护活动。省红十字会举办了“红十字家园--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师资培训研讨班,对来自全省14个地级市的近百个“红十字家园”社区的红十字志愿者师资骨干、红十字专兼职干部进行培训,为活动顺利开展培养了骨干力量,并在每年的救护培训中培训、复训社区救护师资和救护员,确保“红十字家园”社区开展救护培训及宣传所需的人力资源。
各市积极建立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为“红十字家园”配备救护师资;组织志愿者骨干走进项目社区,参与社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救护培训工作;将红十字急救知识普及工作纳入到政府工作内容,扩大影响力;通过红十字救护员培训班、应急安全知识讲座、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形式,面向社区群众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和普及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应急救护意识、应急救护能力。
依托“红十字家园”项目,开展“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共在我省2000多个社区开展了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几年来,为社区培训红十字急救员23万人,普及培训291万人次,年均分别增长26%和38%。其中大连市紧密围绕提升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软实力建设,不断强化内生发展动力,全面推进更高水平的急救培训工作的开展,取得显著成效。2015年,王海京副会长在调研大连市急救工作时说,“大连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在顶层设计、标准化建设、科学管理、获取政府支持、加强部门间协调等方面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希望继续扩大工作成果形成经验进行推广。”
广泛开展普及性社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使社区居民应急救护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有效提升,社区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有队伍、有行动、有设施、有氛围、有保障”的社区“红十字家园”应急救护志愿服务体系。
(三)深入开展社区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在《“红十字家园——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实施办法》中,对每个社区组建红十字家园志愿服务队、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和社区红十字志愿服务队3支队伍,规范红十字志愿者管理和做好对志愿者的服务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各级红十字会纷纷以“红十字家园”为阵地,结合本地实际,发挥自身特长,把志愿者骨干派驻到社区,协助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建立志愿者队伍,围绕“红十字家园”建设、应急救护普及培训宣传、传播红十字人道主义精神、倡导文明新风,以贴近群众,真实体现便民、利民、惠民为工作原则,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
以社区为阵地,为社区志愿者开展红十字运动传播、志愿服务、红十字家园、应急救护等知识培训及演练,宣传红十字人道救助项目,让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及时了解求助途径;根据辖区内弱势人群特点开展走访慰问、关怀空巢老人、维修社区公共设施等形式各样的志愿服务,建立社区应急救护志愿服务档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红十字网络,以组织推动、家园试点,全面展开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对涌现出来的先进示范社区和示范志愿服务队进行经验总结,采取召开现场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二、“红十字家园”品牌项目管理和宣传情况
2013年8月,省红十字会、省文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红十字家园——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的通知》,联合成立了辽宁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领导小组,并就活动中分工与合作做出了明确的安排。省红十字会制定并下发了《“红十字家园——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实施办法》。对活动中涉及的“红十字家园”申报和建设、应急救护培训和普及、志愿服务组织和管理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内容和评估方法,对手续、流程和工作标准进一步进行规范。并将“红十字家园——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纳入全省红十字会“绩效评估”工作和全省创建“十佳”县级红十字会活动的评审指标中。
通过开展“红十字家园——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有效地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同时,深入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郭明义学习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阵地化。2015年,省红十字会依托“红十字家园”和志愿服务基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跟着郭明义——做红十字志愿者”活动。围绕“三救三献”,积极组织各志愿服务队开展了具有红十字特色和服务领域特点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红十字家园”品牌项目成果丰硕
(一)领导重视。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各级红十字组织积极配合下,红十字家园项目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该项目也引起了总会领导、兄弟省市红会的关注和认可。辽宁红会多次在全国性经验交流会议上介绍项目经验。2013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领导视察沈阳市北海社区“红十字家园”项目后欣然题词:“人民社区为人民”。红十字家园项目也带动了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
(二)带动筹资。在下发项目申报通知时,提出各市申报的一个前提就是要有配套资金。2013-2015年期间,省红十字会建设的1500个家园中,各市争取到当地各级政府配套资金达360万元。同时,各市根据本地实际争取项目资金,在没有覆盖到的社区,相继建设了一批市级“红十字家园”,进一步提高了项目覆盖率。
(三)搭建平台。各市以红十字家园为平台,把红十字家园建设工作与其他红会工作相融合。在社区建立“博爱超市”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红十字网络,提高红十字组织覆盖率;把便民服务和人道救助工作结合起来,以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红十字博爱周、世界急救日等大型活动为载体,发放米面油等救助物资,并向“红十字家园”投入大量款物调整更新设施。通过抓好“红十字家园”建设,做好家园管理,有效带动基层红十字组织建设,提高红十字会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对社区百姓服务的能力。
(四)影响深远。红十字家园项目建在社区,受益的是广大的社区群众。以家园为平台开展的应急救护、志愿服务活动也使群众受益颇多。群众通过红十字家园项目对红十字会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红十字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