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红十字会:夯实基础 强化作用 大力推进红十字会参与城乡社区治理
时间:2018-09-03
浙江省红十字会党组和执委会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参与社区治理工作,积极采取措施,着力健全基层组织网络,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助力党委政府提升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落实,直接关系到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红十字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人民群众有获得感的关键。为此,省红十字会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执委会专题研究,明确具体贯彻意见。
一是积极主动加入省社区治理协调机构。在总会发文前,省红十字会领导就联系省民政厅,提出要成为联席会议成员;接到总会函件后,及时行文省民政厅,成为省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协调机构成员单位,并明确了具体职责,落实了领导成员和工作联络人。
二是抓好全省工作部署。在省红十字会七届二次(扩大)理事会上,省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陶竞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红十字会参与社区治理工作,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做到“落实、落细、落小”。省红十字会下发的全年工作要点,也把红十字会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列入其中,明确具体任务。
三是研究出台政策文件。及时制订下发《浙江省红十字会关于加强社区红十字工作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要求各级红十字会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加入市、县两级相应的社区建设工作协调机构,加强红十字会参与社区治理工作的指导;明确红十字会要在城乡社区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切实做好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人道救助落实在社区、志愿服务走进社区,大力加强社区人道传播工作,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是纳入对市县年度重点工作评估内容。在省对市县年度重点工作评估中,明确将红十字会参与城乡社区治理作为一项重点纳入,规定对涉及城乡社区治理的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红十字参与养老服务、城乡社区红十字博爱家园建设、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合计20分。
二、加强组织建设,夯实红十字会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基础
有一个运作良好的基层红十字组织是红十字会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组织保证。浙江省红十字会对此十分重视,专门组织力量进行试点、调研、督导。今年初,省红十字会结合省委提出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的贯彻,制发了《关于实施“红十字强基工程”大力推进基层组织示范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规范会员管理优化会员服务充分发挥会员作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省择定21个县市(区)进行试点,组织两个蹲点工作组,到平湖市、绍兴市上虞区进行调研指导,明确要以“两项试点”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常年累积的突出问题,激发城乡社区红十字组织活力,增强城乡社区红十字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发挥这一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一方面,对现有基层组织进行清理。明确要摸清家底,搞清常年不组织活动的“被组织”或没有动力的基层组织;严格组织发展审批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让一些知群众、懂群众、爱群众的骨干会员进入领导班子,负责带领基层组织建设,以解决组织活力不足的问题。
另一方面,要发展壮大基层组织。要从激活会员意识入手抓城乡社区红十字会建设。通过规范入会申请、登记、宣誓、证件徽章发放等工作,建立健全会员意见征询和建议办理,以及慰问表彰激励等制度,明确会员权利、责任和义务,让会员真正成为红十字会主体,从而发挥壮大城乡红十字会。在此基础上,要求县级红十字会、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帮助指导基层组织启动服务项目,让社区群众有获得感。
通过为试点边推广,全省各地城乡红十字会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9039个基层红十字会的活力得到了增强,实现“会员发展在网格、信息排摸在网格、宣传培训在网格、关怀服务在网格”。
三、打造品牌队伍,发挥红十字志愿服务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独特作用
会员是红十字会的基础和主体力量,而志愿服务是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救助活动的重要形式。我省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早已融入城乡社区治理中,是红十字会的一张亮丽金名片。
自2013年开始,我省实施“情暖浙江·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培育发展计划,着力打造具有鲜明红十字特色的志愿服务队伍品牌。去年开始,我省还专门针对大学生社会实践,加大资金投入,支持高校在城乡社区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拓宽项目培育范围,鼓励大学生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孤寡老人等社区弱势群体开展服务,提升红十字志愿服务在社区治理中的影响力。
省红十字会以项目资助的形式打造志愿服务队伍品牌,达到四俩拨千斤效果。省红十字会每两年一轮进行评审,总计投入160万元,共扶持培育55个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各地也通过设立项目,购买服务等办法,加大志愿服务扶持力度,推进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目前,全省已成立县级以上红十字志愿服务队402多支,登记志愿者9.48万人,志愿服务范围涉及红十字救灾救援、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生命关爱、社区服务、筹资募捐和红十字文化传播等领域,在城乡社区治理中发挥了独特作用。不少志愿服务队伍在当地享有声誉。比如,我省建有的上百支各类红十字救援队,发挥队员来自社区,遍布城乡的优势,经常在社区开展防灾减灾、防溺水、健康安全等教育,深受社区群众欢迎,有力地促进了城乡社区治理。
四、建好服务载体,为城乡社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红十字会要在参与社区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不仅要向城乡社区延伸发展基层组织,还要从满足社区群众求健康、求安全、求幸福需求出发,建好服务载体,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一是建“博爱家园”。博爱家园是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等工作落实在社区的重要载体。这几年,我省通过努力,已投入1303.85万元,建成博爱家园105家。这些“博爱家园”结合当地实际,基本实现“四有”目标,即有“一个基层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一种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模式”“一项利民惠民工程”“一笔致富和救助基金”;“博爱家园”内含的红十字博爱广场、博爱超市、养老服务中心、避灾场所、卫生救护站和垃圾处理场所等等,为社区群众带来了实惠,深受欢迎和好评。
二是建红十字社区服务站点。据统计,目前我省已建立社区服务站点2904个,其中养老护理应急救护培训站点9个,养老志愿服务站点78个,这些服务站点由会员、志愿者为社区群众提供了众多有红十字特色的服务,在让群众有获得感的同时,也扩大了红十字会的影响力。
三是列入党群共建。我省在群团改革中,明确在乡镇、街道统一建设党群服务中心,我们抓住这一契机,借势借力,将红十字各项内容列入其中。省委同时大抓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我们要求各地把红十字工作结合进去,讲好红十字故事,弘扬正能量。
与此同时,省红十字会还要求各地加强城乡社区红十字博爱文化展示带、文化主题公园等阵地建设,让群众在休闲之余,获取红十字会知识,领略红十字会精神。
下一步,浙江省红十字会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维护生命健康、保护人的尊严”这条工作主线,更加积极主动推进红十字会参与城乡社区治理,为提高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