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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爱之天使”救助3名患者

时间:2019-05-17

本报讯  (曼苏尔)2月27日,新疆“爱之天使”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对2015年度第一批患者申请资料进行了评审,首批三名患者顺利通过审核将接受资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副会长艾买提江·依达伊吐拉出席会议。会上还对“爱之天使”项目启动以来的工作提出建议,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爱之天使”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定点医院项目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于2014年12月成立“爱之天使”公益基金,向中晚期初治、无手术指征,只适合放疗的贫困宫颈鳞癌患者资助2万元公益基金。

艾买提江对“爱之天使”公益基金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必须按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来运行项目各项日常工作;二是要通过各类媒体来宣传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和项目的意义;三是要进一步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让更多的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