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受助“补心” 父亲逝后捐肝
浙江省实现第730例人体器官捐献
时间:2019-05-17
本报讯 (曹燕芳 胡亚林)1年前女儿受助,1年后父亲捐献器官救3个家庭。7月6日,安徽务工人员刘飞在浙江省杭州市成功捐献肝脏和角膜,成为浙江省第730例人体器官捐献者。
“孩子接受过红十字会的帮助,我对红十字会心怀感激。”刘飞的妻子说。
刘飞是安徽省桐城市大关镇台庄村人,32岁,自幼丧母,家境贫寒,与父亲、姐姐相依为命。2012年,刘飞的女儿出世,却被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一直无钱医治,手术也拖了下来。
2016年5月,桐城市红十字会携手广东省红十字会、广东省陈绍常慈善基金会在全市开展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手术救治工作,刘飞的女儿被纳入救助名单。
当年10月,刘飞的女儿和桐城另外几名患儿一起前往广州,顺利完成先心病治疗手术,桐城市红十字会全程护送并陪同,没让刘飞花一分钱。期间,广东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甘萍还专程看望了做手术的患儿及家属。
从广州回来后,刘飞一家非常感谢红十字会的帮助,多次表示“只要红十字会有需要,愿意随时作为志愿者为社会出力”。
2017年6月29日,刘飞因为意外导致重型颅脑损伤,被送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抢救,最终确诊为“脑死亡”。
7月5日上午,主治医生在告知病情时,向刘飞的亲人提出器官捐献的建议,他们的回答是:“这个决定要刘飞父亲做主。”
“让一位老人来决定其儿子是否在过世后捐献器官,可能性并不大。”医生心想,但依然联系了器官捐献协调员。
当协调员严磊来到刘飞家属面前,拿出工作证,告诉他们“自己是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时,刘飞的爸爸当场表示同意捐献。“如果是红十字会,我们同意!”强忍悲痛的刘飞妻子说。
6日,经医生评估后,刘飞捐献了1个肝脏和2枚角膜。其中,肝脏移植手术在当天下午顺利进行,帮助一位肝脏衰竭患者重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