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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奖励遗体(器官)捐献者

捐献者家属凭红十字会证明即可向民政部门申请奖补

时间:2020-12-01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对于市区捐献遗体(器官)人员一次性奖励4000元。

文件规定,从10月1日起,凡在泰州市区范围内自愿、无偿捐献遗体(器官)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其家属只要凭当地红十字会提供的证明材料即可向民政部门申请奖补。

近年来,泰州市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取得较快发展,今年1至8月,全市线上遗体器官捐献报名登记1829人,完成8例遗体(器官)捐献,创历史新高。

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