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昌宁县实现首例人体器官捐献
时间:2022-04-29
4月3日,云南保山市昌宁县的小李(化名)因交通意外抢救无效,在云南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成功捐献了1个心脏、1个肝脏、2个肾脏和2枚眼角膜,延续了四名重症患者的生命,让两名失明患者重见光明。小李也成为昌宁县首位人体器官捐献者。

3月30日晚,小李和同学外出时,不幸发生交通意外,他的同学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通知了小李的家人。“娃娃被送到镇中心卫生院后,医生说镇卫生院没有救治条件,建议转院到昌宁县人民医院,我们又连夜把他转到县医院,一到医院医生就下了病危通知书,医生说娃娃的伤情太严重了,抢救过来的希望十分渺茫。”小李的父亲哽咽着说。小李的母亲在外地打工,得知情况后连夜从外地赶回昌宁。
经过医务人员全力抢救,小李终因伤情严重而无力回天。小李的父亲说:“医生问我们有没有听说过器官捐献?想不想考虑捐献他有用的器官用于救治其他危重患者的生命?很早以前就从电视和手机上看过器官捐献的报道,我知道捐献的意义,当时也没有多想就告诉医生我们同意捐献。”

昌宁县人民医院与昌宁县红十字会取得联系,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医院与家属进行沟通,对其进行人体器官捐献相关政策讲解。在家属一致表达了器官捐献意愿后,4月3日上午8点,家属与小李做最后的告别,小李被推进手术室,云南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组织在场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向小李默哀致敬,小李最终成功捐献1个心脏、1个肝脏、2个肾脏和2枚眼角膜,延续了4名重症患者的生命,让2名失明患者重见光明。
感谢小李留给世间最珍贵的生命礼物,致敬捐献者!
来源: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