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献”在约定 不一样的重阳节
时间:2024-10-18
重阳“献”爱,让温暖传递不息
10月11日上午,长沙县红十字会“三献”志愿服务队在星沙街道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活动。活动现场,28位市民登记成为捐献志愿者,传递生命的美意。

“我想用登记成为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这样的方式过一个不一样的重阳节,希望能够再为社会做一些贡献,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家住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的82岁周寿全老人这样说道。
当得知捐献登记需要身份证和家属同意等信息时,老人一把将女儿周娟拉过来,协助他填写《中国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自愿书》。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女儿周娟也刚刚登记成为了捐献志愿者。周娟表示,非常支持父亲的决定,觉得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特别是在重阳节这样一个特别的节日里。宣传活动现场,共有28位市民登记成为了捐献志愿者,他们中有母女、有父女、有夫妻,在这特别的日子里,大家纷纷选择用别样方式过重阳、树新风。

典型事迹引领,构筑社会新风尚
近年来,长沙县坚持宣传发动、典型带动、志愿服务联动,爱心人士积极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登记人数和捐献人数不断提升,涌现了众多典型事迹,如去世后捐献眼角膜帮助两位患者重见光明的青山镇普通农民刘金正;默默从事公益16年、临终捐献人体器官的志愿者“小飞”;全家4人践行移风易俗,先后登记成为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的许冬花家庭;在病床上决定捐献人体器官的湖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黄文等。从最初的谈“捐”色变,到如今逐渐成为社会新风尚,长沙县努力推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走深走实,建立了“三献”志愿服务队,开展以“大爱星沙,‘献’在约定”为主题的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制作宣传短片、发放宣传品、慰问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等方式,积极宣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捐献,挖掘讲述器官捐献的感人故事,积极倡导社会新风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先后有40余位捐献志愿者在去世后捐献人体器官,6100余人进行了遗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
下一步,长沙县红十字会将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信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指示精神,以更扎实的工作,当好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进一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加强公信力建设,提高人道服务能力,积极参与和支持人道主义事业,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和促进人类和平与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 长沙县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