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牢政治责任 抓强党建引领 抓住主责主业
时间:2023-05-30
2022年以来,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陕西省红十字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坚持抓党建聚合力、抓党建促发展,以党的建设激活全省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抓牢政治责任,强化政治建设。一是着力深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和落实措施。在网站开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陆续刊发陕西红十字人畅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11期,在全省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全年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6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0余次,组织省内外调研10余次,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培训100余人次,组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交流、主题践学12次,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二是着力压实主体责任。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印发一个工作要点,分解一份工作任务表,制定一份主体责任清单,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签订一次目标责任书。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着力强化政治监督。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国红十字会重点任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等内容,建立政治监督项目库。针对项目库内容,对省会机关和部分基层红十字会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出工作建议,有效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抓强党建引领,铸就清廉红会。一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党员积分制管理、“五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等情况的督导检查,推动支部标准化建设。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先后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名,预备党员3名。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制定下发省会2021-2025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切实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省红十字会被评为2021-2022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二是着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为抓手,强化纪律教育,全年集中开展警示教育6次,党规党纪知识测试50余人次,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针对重要节日特点,印发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开展教育提醒和明察暗访,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三是着力强化监督执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报备制度,纪检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列席政府采购会议、监督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面试、检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捐赠款物公示情况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全年开展各类监督检查30余次。印发省红十字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细则,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抓住主责主业,提高发展质量。一是着力做好“三救三献”主责主业。全年新建应急救护基地8个,新增红十字救援队12支,配备AED 281台,实施造血干细胞捐献21例,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353例,新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3.99万人,资助白血病和先心病儿童293名,筹集社会捐赠款物8.98亿元,切实发挥好助手作用。二是着力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多次赴地市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全省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抗击新冠疫情期间,全省红十字会系统组织会员和志愿者1.2万余人次,参与了核酸检测、消杀、卡口执勤等防疫活动。派员支援四川“9·5”泸定地震救灾工作,彰显了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着力提升红十字事业发展质量。经过持续努力,省红十字会工作已步入全国红十字会系统第一方阵,在第六届全国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中荣获三等奖,连续第十年荣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报刊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特等奖”,1名红十字志愿者荣获“三秦慈善奖”,5名会员获评中国红十字会“会员之星”,10名红十字志愿者荣获中国红十字会志愿服务先进典型,13个集体被评为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建成中国红十字文化传播教育基地暨延安时期红十字运动展馆,形成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促双赢”的新格局。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陕西省红十字会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认真做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整改落实、推动发展等工作,切实把主题教育激发的担当精神、过硬作风转化为推动重点工作的强大动力,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有所成,奋力谱写陕西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陕西省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