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首页 >> 应急救护 >> 正文

借势借力抓好应急救护培训

时间:2020-01-07

■  马会军

掌握急救知识有多重要?2019年12月30日,山东省济南市一位69岁老人因心脏骤停在小区内昏倒,多亏一位路过的医生伸出援手,现场进行心肺复苏,挽救了老人的生命。

陷入险境时恰好遇到一位医生,这位老人是幸运的。但从全社会来看,却是不幸者占大多数。统计数据显示,我国院外心肺复苏成功率不足4.5%,心脏复苏技能普及率更是只有1%,距离满足社会公众需求可谓相差甚远。

心肺复苏成功率及普及率不高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程度不高,在许多人看来,该项技能并非人生必备技能,可学可不学;二是急救观念过时,认为救人是医生的事,与普通人关系不大;三是培训渠道不多,许多人不知如何学、去哪学;四是缺乏实践机会,平时又缺乏练习,导致真正需要施救时不敢“上手”;五是专业人士不足,现场即便有伸手,也难以找到轮换人员,长时间按压质量难以保障;六是限于传统思想,许多人怯于进行人工呼吸;七是由于心肺复苏需要按压力度较大,可能发生骨折等意外伤害,一旦发生后续纠纷,会对全社会的急救氛围造成伤害,严重影响公众积极性。

急救水平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在全社会提高心肺复苏和应急救护普及率,应该对症下药,从多个方面一起发力。

一是加快立法进程。2017年10月1日生效的《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仅有这一条还不够,要尽快出台更加详实的法律法规,加大释法力度,使更多人知晓急救免责的适用范围和内容。要从法律层面倡导公众见义勇为的急救行为,司法部门应及时介入、处理恶意讹诈行为,提高其违法成本,通过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统一培训标准。目前,我国已经出台心肺复苏指南,但针对公众的普及培训还没有统一的规范指导,建议由相关部门牵头建立培训管理制度,组建师资库,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把该项工作与助力健康中国建设结合起来,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推广普及急救知识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新闻媒体作为其中重要一环,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加大对救人英雄的宣传力度,拿出公益版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电视台、视频网站可以联合相关部门举办以心肺复苏为主题的实战演练和电视知识竞赛,激发年轻观众兴趣。相关部门要善于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小视频等新兴互联网工具,制作广大网友喜闻乐见、通俗易懂、易于传播的急救短视频,制造爆款,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广泛传播。

四是扩增专业人员基数。本着“先重点后扩散”的思路,首先从医务工作者、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开始,进行全员培训;其次对于特定岗位人员(如警察、消防队员、高速公路巡查员、社区保安、养老院服务员)等开展专业培训,建立特殊岗位人员入职门槛,要求他们“持证上岗”;再次,在考取驾驶执照、公务员入职培训中,将心肺复苏学习作为一项规定内容纳入培训科目并进行考核,尤其是在易发生意外事故场所,一定要有持证急救员在场。

五是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应急救护培训要从娃娃抓起,建议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携手教育系统,将急救培训纳入国民教育大纲,根据不同学龄段制定教学目标,推动应急救护知识进学校课堂,通过一代又一代人的培训学习,实现应急救护全民参与。

六是建立多渠道培训方式。可参考二十四式太极拳做法,制作简单易行的规范流程图、编写朗朗上口的操作流程“顺口溜”,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聪明才智,借势借力,推动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深入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