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红十字事业发展根基
浙江省长兴县红十字会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0-01-07
编者按:“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红十字会根在基层,工作对象也在基层。没有基层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上级红十字会就很难及时深入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就难以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近年来,中国红十字会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五有”“五进”标准,在全国累计建立基层组织9万余个,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此同时,亦有部分地区存在发展不均衡、功能发挥不足的问题,应该引起关注和警视。本报刊发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红十字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践与思考,旨在通过对一个县级红十字会的剖析与检视,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找准方向,明晰思路,为推动形成上下贯通的组织网络和上下联动的红十字会工作新局面贡献智慧与经验。
■ 施建国
长兴县,隶属浙江省湖州市,是全国百强县之一,1991年成立县红十字会,1998年独立建制。
2018年,县红十字会按照浙江省、湖州市红十字会“红十字强基工程”的目标任务,大力开展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化和会员管理规范化两项试点工作,获评“浙江省红十字工作先进县”。截至目前,全县已建立村级红十字会31个,基本实现县、乡、村三级红十字会管理模式,预计到2022年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红十字服务站全覆盖。
找准问题开“药方”
调查研究,精心制定试点方案。为扎实、高效开展“两项试点”工作,县红十字会认真学习、系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深入各乡镇、村进行走访,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反复研讨、集思广益,梳理试点工作思路,对基层组织建什么、怎么建、怎么管和如何科学运行等重要问题进行认真讨论,在此基础上制定详实的试点工作方案。
学习先进,科学安排试点进程。运用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工作方法,在反复比选、商讨的基础上,确定虹星桥镇及宋高村、雉城街道及米行弄社区等4家单位先行试点。组织会机关干部会同试点单位红十字会负责人、工作人员赴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宜兴市进行考察学习,召集全县乡镇(街道、园区)红十字会会长、秘书长参加工作动员会和现场推进会,明确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
试点先行,边试边改不断完善。按照“准定位、明职责、易推广、重实效”的思路,4家试点单位按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依托原有工作基础,整合资源、巧妙嫁接,创新平台、深化服务。县红十字会分派两名班子成员进行分工指导,试点单位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在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幸福社区”建设中融入红十字元素,有效发挥基层红十字会辐射作用;因地制宜建立“博爱养老院”“博爱医疗室”“博爱学堂”“博爱便民窗口”等红十字服务平台,积极开展人道传播、志愿服务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红十字服务和人道关怀,为在全县推广提供可供参考的经验。
总结经验,稳步推开。在试点工作不断深化的基础上,及时总结试点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多次组织上下联动的研讨活动,按照简洁明了、操作性强的原则,明确基层组织及其工作平台的建设标准、相关制度,将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果在全县推广。2019年,要求每个乡镇(街道)按“六有”标准新建立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红十字会,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红十字服务窗口。50%(含)以上的村(社区)按“五个一”标准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并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红十字服务窗口。
精准施策抓落实
明确一套建设标准。要求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和村(社区、企业)红十字会均符合“六有”标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有必要的办公活动条件和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固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活动;有必要的经费保证)。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企业)两级红十字服务站建设要达到“五个一”标准(一块“红十字服务站”标识标牌;一名热心并熟练开展红十字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一支从事红十字志愿服务的志愿者队伍;一个为群众提供红十字业务咨询或人道服务的工作平台;一个传播红十字知识和红十字精神的宣传窗口)。
新建一批基层组织和工作平台。按照统一规范,2018年新建立了村(社区、企业)红十字会10个,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在社区和农村建立红十字服务站”的要求,新建乡镇(街道)红十字服务站7个和村(社区、企业)红十字服务站11个。2019年,又新建16个村红十字会,明确每个乡镇至少都有1~2家起到示范作用红十字会组织,计划到2022年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红十字服务站全覆盖。
理清工作职责。为了解决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应该干什么、职责任务是什么等问题,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明确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企业)红十字会7条工作职责,乡镇(街道)红十字服务站有10个方面工作内容、村(社区、企业)红十字服务站有8个方面服务内容。
完善一系列工作制度。县红十字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县红十字会第一届监事会,出台《长兴县红十字会理事和监事增(替)补暂行办法》,制订《监事会工作规则》。拟定《长兴县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实施细则》《长兴县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开展老会员重新登记和新会员发展工作,到2018年底,经过清理整建,确定成人会员有1335名,青少年会员2815名。县红十字会在基本户设置专门科目,并为缴纳会费的会员开具会费发票,乡镇红十字会收缴会费每年1月统一缴至账目科目进行统一管理,2018年底共收取会费8200元。积极探索会员吸收、管理、履职等规范化流程机制,在健全会员档案、规范会员管理、增强会员意识、参与社区治理、助力会员成长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鼓励并指导各乡镇红十字会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制度。
推动核心业务发展。伴随着基层组织建设的不断深入,长兴县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日益提高,调动了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支持红十字会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了核心业务的发展。如宋高村红十字会成立以来,老百姓对红十字会有了深入了解和感悟,目前已拥有68名会员、60名志愿者,有7位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1位遗体捐献志愿者、7位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和4位眼角膜捐献志愿者。近两年,虹星桥镇、宋高村、谭家村红十字会共筹集约34万元博爱救助资金,救助困难群众55人次。
总结经验再向前
党委、政府重视是前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离不开党和政府领导的重视。尤其在当前镇、村两级组织工作压力大、业务繁忙的背景下,红十字会组织只有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汇报沟通,争取将红十字事业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才能争取各级政府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才能搭起工作平台,基层组织才能长久发挥作用。
选好带头人是关键。两项试点取得的初步成效充分说明,有热情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是做好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关键。如虹星桥镇和米行弄社区红十字工作者,热心红十字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思考与创新,试点工作亮点突出、成效明显,多次被上级领导肯定。要善于发现和培养想干事、能干事的红十字工作者,及时把他们培养成基层红十字工作带头人。
制度建设是保障。要长期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必须有科学、实用的管理制度。针对目前部分基层红十字工作者对新时代红十字改革方向的定位和工作认识不清、认识不深,会员身份意识不强,基层组织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现状,制定和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十分迫切。县红十字会将乡镇(街道)、村(居)、企业红十字会的建设要求统一为“六个有”,乡镇(街道)、村(居)、企业红十字服务站建设必须达到“五个一”的标准,较好地发挥了指导和约束作用。在县级层面,完善了理事会工作机制和监事会工作规则,促进理事、监事发挥作用;制定了会员、会费、志愿者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会员、志愿者工作。这些制度规范为基层红十字会组织运行和管理提供了依据,也为他们科学管理、提高公信力提供了保障。
循序渐进是良策。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过程中,要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建成一个、巩固一个,建好一个、示范一片”的工作思路。实践证明,盲目追求数量、忽视质量,强调覆盖面、不讲影响力的组织建设,结果往往适得其反。有些乡镇建会速度非常快,实际上会员多是“拉郎配”,活动多是“忙凑合”,管理多是“和稀泥”。这种只追求数量的发展反而比不建会影响更差。2019年,县红十字会继续推进每个乡镇(街道)严格按“六有”标准新建1~2家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立红十字会组织,采用抓点带面的方法,积极推进、稳步发展。如虹星桥镇以宋高村为样板引领,结合每个村实际,因地制宜,新发展谭家村红十字基层组织,其他村、社区设立红十字服务站,形成了虹星桥镇红十字基层组织点面结合的基本框架。
加强指导是要件。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有许多困难和问题尚缺乏制度设计和实践指南,需要上级红十字会及时给予工作指导并合力解决。工作开展之初,部分基层红十字工作者对该项工作感觉生疏,县红十字会通过定期下基层现场办公、会议专题集中交流、线下个别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基层红十字会干部业务指导力度,辅之科学考核促进工作,有力推动了基层红十字会规范建设和科学运行。
推动“红十字强基工程”和规范会员管理两项试点工作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深入探讨,尽快解决。
一是在管理手段上,红十字基层组织、会员、志愿者缺少软件信息化管理,不便于规范会员、志愿者管理及相关业务工作的开展,建议相关层面加强顶层设计,统一开发,实现上下互通。
二是会费账户设置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和村(社区)红十字会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独立账户,虽然县红十字会基本户设置了专门科目,随着基层组织不断增加,由县红十字会一户包管,终归不是长久之计。建议相关部门完善会费管理办法,出台相应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统一基层红十字会会费收缴管理方式方法。
三是会员、志愿者权利和义务尚需细化,对会员、志愿者的激励和鞭策缺乏有效措施。建议进一步完善会员、志愿者相关制度,让广大会员、志愿者真正把红十字会当做自己的“娘家”。
(作者系浙江省长兴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