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破解捐赠物资评估定价困境
时间:2020-05-22
涂艺椹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红十字会累计接受了价值337.9万元的社会捐赠款物,为助力全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人道力量。但在开展捐方服务时,县红十字会却遭遇了一个不可回避的难题,即如何评估认定捐赠物资的公允价值?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建立标准的捐赠物资评估定价认证办法。
夯实基础,成立评估定价委员会
根据相关规定,捐赠物资送达后,县红十字会要向捐赠人开具公益救济性捐赠专用票据,捐赠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后可依法抵扣所得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中,均提到按捐赠物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并以此确定捐赠票据上列明的捐赠金额。
日常情况还好,但在重大自然灾害、新冠肺炎疫情等特殊状态下,大量捐赠物资涌向红十字会,来源广泛、品类各异、质量良莠不齐,考验着红十字会的管理能力,尤其是医疗物资,还需检测是否符合医用标准,过程费时费力,且需要较强的专业性。无法妥善管理这些捐赠物资,不仅无法做到“物尽其用”,也难以进行高效、透明的捐赠公示。
为向捐赠人出具公正的捐赠证明,使捐赠人依法享受捐赠税收优惠政策,需要多个部门统一协调。如山东省济宁市为解决这一问题,成立由审计、民政、物价、财政、税务、质监、检疫7个部门负责人及其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捐赠物资评估定价委员会,负责对社会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使用性能、产品标准以及卫生安全等进行勘验、调查和认定,同时评估捐赠物资和捐赠服务的实际价值。
评估定价委员会的成立,为捐赠物资的价格认定奠定了良好基础,有利于建立高效有序的总指挥体系。
公开透明,规范评估定价流程
捐赠物资计价不同,结果各异,导致的法律后果也不尽相同。假设,某企业捐赠市场价值10万元的物资,却取得了慈善组织出具的15万元的捐赠票据,捐赠人因此享受到的税收优惠大不相同。因此,明确的评估定价依据,规范的评估定价流程,有助于推动捐赠物资定价工作更加严肃科学。
捐赠人捐赠的自产物资,应出具企业质量资格认证、产品合格证,并提供捐赠物资的品名、规格、种类、数量、生产成本以及进价指导等相关资料;捐赠人捐赠的非自产物资,应出具购买发票,提供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等相关资料。捐赠物资经过捐赠物资评估定价委员会审查合格后,进入价格认证环节,依据市场交易价格对物资使用价值进行综合评价,得出捐赠物资实际折款;审查不合格的,向红十字会出具不能接收该批捐赠物资的书面审查结果。
明确捐赠物资评估定价流程,定价工作将更加科学、公开、透明,定价依据也更严肃、更规范,每一个捐赠方的正当权益也能得到更好地维护。这既有利于依法加强和改善捐赠物资管理,也有利于进一步激发捐赠方动力,促进红十字会捐赠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客观真实,发挥机构职能作用
防疫物资的特殊性,导致捐赠方自行采购时会遇到没有采购发票的情况。此时,付款痕迹不清晰或无法确定,需要通过其他凭证来认定公允价值。但防疫物资价格波动巨大,日常市场价已无参考价值,需要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将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评估作为确认公允价值的依据。因此,建立类似司法鉴定中的司法鉴定中心,确定统一、权威的认定机构,对捐赠物资进行公允价值认定,是当前捐赠物资评估定价工作的迫切需要。
目前,国内已有相关机构与红十字会、慈善会等合作,如辽宁省沈阳市价格认证中心自2012年起对沈阳市慈善捐赠物资进行价格认定,在重大自然灾害慈善捐赠物资保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慈善捐赠提供了客观准确的价格依据,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佛山市三水区价格认定中心在疫情期间开设绿色通道,面对企业尚未复工、特殊时期采价难、采价途径窄等困难,着重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疫情防控物资、捐赠物资迅速组织勘验调查,查询境外官方网站,取得境外生产厂家联系方式,最终获取客观、真实、准确的价格,公正、科学、合理计算,快速出具价格认定意见。
价格认证中心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事业单位,宗旨是开展价格认定、维护市场秩序。各级红十字会如能与价格认证中心合作,确定其为慈善捐赠物资价格认证唯一认定机构,发挥机构职能优势,建立高效组织体系,客观真实认定价格,保证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期间捐赠物资价格认定工作有序开展。
捐赠有情,认定有价,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捐赠物资的价格认定工作既是责任、更是担当。目前,捐赠物资定价规范尚缺国家层面的统一规范,随着慈善法的实施和配套法规、规章、政策的制定及落实,制定标准化的捐赠物资评估定价认证办法,成立评估定价委员会,规定认证种类、范围以及流程,确定统一、权威的价格认定机构,实现捐赠者、受赠者和受益者三方捐赠物资价值有效衔接,值得各方重视。
(作者系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