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首页 / 专题 / 红十字论坛 / 正文

关于县级红十字会工作的三点建议

时间:2020-06-16

邹杰峰

近年来,随着红十字会深化改革的不断深入,省市级红十字会综合实力得到持续加强,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县级红十字会改革进度仍显缓慢,以江西省宜春市为例,仅有丰城市、万载县理顺管理体制独立运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其工作力量与红十字会所承担的职责并不匹配,与社会需求和群众期待也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

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县级红十字会大多从县卫生健康委分离出来,普遍面临组织弱、人员少、影响力小等情况,面对“三救”“三献”等需要主动协调的工作,常显力不从心,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主要业务工作弱化、虚化的现象,也无法应对筹资、救助、救护培训等繁琐工作。为确保县级红十字会按红十字事业发展需求独立承担工作,应制定更加合理的刚性规定,如必须配齐领导班子等。此外,还应充分发挥专职副会长懂业务、能协调的优势,积极引导挂职副会长、兼职副会长参与,带动更多志愿者和爱心人士加入,保证各项业务工作得到稳步发展。

进一步明确职责权利。县级红十字会承担了大量业务,如“三救”“三献”、人道资源动员、红十字志愿服务等,但相关工作职责在下面,相应权利和权限却在上面。如县红十字会需要掌握辖区内红十字志愿者、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人数,在相关平台却无权限,既难对他们进行有效管理,也不能为他们提供更多服务。建议上级红十字会从有利于红十字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制定更加科学清晰的权责体系,对不同层级红十字会职责进行区分,相关权限该下放下放,该授权授权。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尽快将县红十字会工作纳入党委群团工作考核内容,健全与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工作联动机制,帮助解决红十字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以财政保障为基础的经费保障机制,建议将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体系,根据新时代红十字会工作要求,每年提高相应的工作经费。大力支持红十字公益事业的发展,每年适当安排彩票公益金用于县红十字会的老年介护培训、遗体器官捐献和造血干细胞采集等工作。 

(作者系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