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好请示报告制度的几点体会
时间:2021-08-17
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力推动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整体提升。
在党委(党组)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中,办公室是直接责任部门和统一出口,承担着本级党委(党组)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服务协调和下级党组织向本级党委(党组)请示报告的统筹督导两大职责,责任重大。调研发现,有些党委(党组)办公室在请示报告工作中发挥参谋助手、审核把关等作用上存在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党委(党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责发挥不够有力,对报送工作抓的不紧不实;有的学习研究请示报告制度不深入,把请示报告制度当做“墙上的制度”,只看不执行;有的不严格按照请示报告事项清单规定范围报送,凡事都请示报告,随机性和随意性较大,看似讲程序,实则不担当。
二是形式主义问题较多。有的报告篇幅过长,洋洋洒洒,超出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页数、字数规定;有的内容穿靴戴帽,表态内容多,管用措施少;有的报喜不报忧,谈成绩长篇大论,谈问题一笔带过。
三是体例格式不够严谨。有的行文不规范,不以党组名义报送,而以行政机关名义报文;有的文种使用不准确,把请示写成函,把报告写成汇报;有的报告中夹带请示,违反请示一文一事规定;有的公文要素不全,缺文号、签发人、版记等。
四是报送程序亟待规范。有的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未按规定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或传批审定,仅签发后就报送;有的应以文件形式书面报送的请示报告,却用简报或口头报告代替;有的多个渠道重复报文,造成公文处理资源浪费;有的绕过经办部门直接呈送有关领导,形成“倒流文”,干扰了公文处理正常秩序。
五是时效性有待增强。有的请示事项事前不沟通不协调,造成工作被动;有的未给经办部门留足必要的办文时间,人为造成急件;有的瞒报、迟报紧急信息,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先走后报或事后补报。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是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请示报告要力戒形式主义,不搞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表态,要突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情况,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有价值的建议。党委(党组)办公室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制度规定,准确把握报送要求,切实履行好请示报告工作职责。
一是切实履行请示报告的重大政治职责。要充分认识到请示报告制度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制度安排,自觉把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能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确保重大事项让上级党组织知道、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是准确把握请示报告的内容范围。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严要求、高标准开展请示报告工作,做到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报备的必须报备。要结合工作职能,对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事项进行梳理,科学制定请示报告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报送时限等。
三是切实解决请示报告中的形式主义。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报告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减少一般性工作汇报,重点报告工作动态、重要经验做法和打算。要切实改进文风,反对“假大空”,提倡“短实新”。公文格式要规范、文字要精炼,篇幅力求简短。转报下级党组织的请示事项,要核实情况、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不能一转了之。
四是着力提高请示报告工作质量。要严格遵守行文规则,请示事项避免一事多请、多头报送,报告事项避免一事多报、夹带请示事项,不以口头请示报告代替书面请示报告。要严格遵守公文规范,做到要素不漏、格式规范、篇幅合规。
五是健全请示报告工作机制。党委(党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地本部门做好请示报告工作,进一步强化请示报告意识,严明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提醒通报制度。要加强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全面梳理查找原因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制度执行。
作者:张锦煌 江西省红十字会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