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监事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层实践
时间:2021-11-19
近年来,江西省红十字会按照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要求,大力推进监事会建设,实现了全省红十字会监事会组织、人员、制度、监督、保障“五个到位”,监事会工作呈现出“起步扎实、运转有序、监督有力、成效明显”的良好局面。
多措并举,推动监事会组织全覆盖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在地方红十字会设立监事会的指导意见》精神,紧密结合江西实际,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多措并举打好监事会组织建设“组合拳”。
一是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在《江西省红十字会条例》中,对监事会的产生、任期,以及组成、职责和监督方式等作出进一步规定,从法律层面上,为监事会的设立和运行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二是强化政策措施保障。在《江西省红十字会改革方案》中,明确各级红十字会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依法选举产生本级红十字会监事会,并对兼职监事长、专职副监事长、兼职监事的人选要求、产生方式和设立监事会的时限等作出具体规定,从政策层面上,为加快监事会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和依据。
三是聚力改革攻坚突破。把设立监事会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中之重,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列入重点督导项目,建立月调度和季通报制度,实行挂牌销号管理。仅一年多时间,全省红十字会全部按统一模式、统一标准设立了监事会。
把准定位,精准规范履行监督职责
省红十字会在找准监事会内涵和外延,依法依规监督上,注意把握“一个原则”、做到“两个坚持”。
一是坚持“党管监督”原则。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监事会工作全过程,切实发挥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持监事会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监事会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二是坚持向业务监督聚力。监事会监督本质上属于自我监督范畴,是行业的业务监督。省红十字会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厘清职责权限,做到定位向业务监督聚焦、责任向业务监督压实,力量向业务监督倾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三是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统一。始终坚持监督与服务同步,规范与发展并进,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履行职责,把服务事业发展和促进业务工作规范运行,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动各项业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和落地落实见效上发挥作用。
建章立制,构筑依法履职“四梁八柱”
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监督工作制度体系为抓手,坚持围绕监督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建设构建监督体系,立起了监事会工作的“四梁八柱”。
一是建立监事会工作基本制度。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着力在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问效上做文章、下功夫,在日常化、常态化、规范化监督上积极探索。制定了监事会工作规则、监督工作行为准则、规范化操作手册、监督工作专用函等制度规范,对监事会组织建设、工作职责、监督对象、范围及方式和工作程序、保障机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为监事会开展监督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
二是完善常态化监督体系。采取日常监督、会议监督、专项监督、信访监督、委托第三方机构监督等多元手段,构建了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聚焦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重要培训活动和社会高度关注、可能面临重大风险等问题,与业务部门建立了信息互通、协调协同的配合机制。
三是构建纵横联动监督机制。主动适应新时代监督工作新要求,推动监事会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有效衔接,建立了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政府审计部门、第三方监督机构、会机关纪委之间涉及业务工作监督的信息沟通、监督互动机制,形成了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监督格局。
强化监督,推动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积极探索监督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有效路径,突出重点、瞄准关键、紧盯短板,努力做到发现问题更及时,强化监督更直接,“抓早抓小”更有力。
一是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监督。按照会党组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监事会在红十字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紧扣巡视反馈的业务工作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研究,一项任务一项任务整改。
二是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盯住省红十字会年度工作确定的重大战略、重要行动、重点任务,把住依法依纪依规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具体程序和行为规范,把规范化、法治化要求,体现到监督工作的全过程。
三是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把捐赠款物的接受管理使用作为监督工作的头等要事,听取了执委会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审查了省红十字会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对疫情防控“社区健康促进项目”、水灾灾后重建项目和省红十字基金会实施监督,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练好内功,不断提升整体素质
监督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省红十字会按照“内抓队伍强素质,外塑形象强监管”的要求,持续强化各级监事会建设。
一是强化能力建设。举办全省红十字会监事会能力建设培训班,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讲授审计监督、招标采购、社会捐赠、信息公开等专业知识和操作流程,以及红十字会工作需注意把握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重大风险研判、线索处置等方面的知识。
二是加强实践探索。印发《创建江西省红十字会监事会特色品牌活动实施方案》,推动特色创建工作。在南昌、上饶、新余、赣州等市开展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试点,着力就如何加强监事会治理体系建设、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举措、提升监督质效、服务事业发展等问题,进行先行先试。
三是促进提质增效。加强上级监事会对下级监事会的指导,把监事会建设纳入年度设区市(县、区)红十字会绩效考核内容,突出对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和履职尽责、监督质效的考量,推动各级红十字会加强监事会建设。
监事会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循,江西省红十字会监事会将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攻坚克难的勇气,不断推进监事会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作者:朱振华 江西省红十字会专职副监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