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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给自己一份特别的成人礼

辽宁锦州18岁男孩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

时间:2023-07-18

6月29日,辽宁省锦州市18岁男孩杨滢达来到市红十字遗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填写了一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并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他用这种特殊的方式,送给自己一份特别的成人礼。

2005年5月出生的杨滢达是辽宁理工职业大学附属高中一名高三毕业生,刚刚顺利完成高考,即将成为一名大学生。当被问及为什么要给自己这样一份成人礼时,杨滢达回答:“受父母影响。”

杨滢达的父母就是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经常参加一些公益活动。正是父母的善举,让他对人体器官捐献有了初步了解,对“大体老师”产生了一份敬畏。渐渐地自己也萌生了人体器官捐献的想法,“要像爸爸、妈妈那样把生命之光传递下去”。

18岁生日那天,杨滢达将自己的这一想法正式告诉了父母。听到儿子的想法,作为父母,一时间两人的心情还是有些许复杂,但很快就给出了肯定的答复:“你已经成人了,无论做什么决定,爸爸、妈妈都支持你。高考结束后,咱们一起去填登记表。”

高考一结束,杨滢达就迫不及待地着手准备申请器官捐献志愿者的相关材料。6月29日,在市红十字遗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在志愿者详细讲解了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捐献流程后,杨滢达打开一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毫不犹豫地将捐献选项全部划勾,包括捐献人体器官、眼角膜、人体组织、遗体。

放下手中的笔后,杨滢达长长地舒了口气,“这是一件很酷的事。百年之后,我不想成为一把灰,我想成为一束光,一束可以照亮他人的生命之光”。说这番话时,杨滢达稚嫩的脸上洋溢着绚烂的笑容。

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