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红十字会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时间:2024-04-19
江苏 4月15日下午,江苏省红十字会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有关会议、通知精神,研究部署省红十字会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机关党委书记李培森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省红十字会各级党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谋划,有力推动,有序推进,有效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学习教育有序开展。要丰富学习形式,结合新时代的特点和党员干部的实际需求,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提高学习效果。要注重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强化宣传效果,同时要加强正面引导网上舆论,注意防止“低级红”“高级黑”。要强化督促检查,把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对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省红十字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在编人员参加会议,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罗文祥出席会议。
陕西 4月15日,陕西省红十字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省红十字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兰孟偃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会党组、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的主体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丰富教育形式,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采取中心组学习、支部理论学习、青年理论小组学习、专题研讨、主题党日、警示教育、讲纪律党课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聚焦目标任务,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省红十字会领导,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和会管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
湖南 4月15日下午,湖南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伍英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贯彻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启动部署省红十字会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伍英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要突出工作重点,有序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举措。注重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同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提高学习质量,防止形式主义,严防各种“低级红”“高级黑”。充分发挥官网官微等平台作用,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会党组切实扛牢政治责任,班子成员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
内蒙古 4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议(扩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研究部署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监事长李鑫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要突出重点、把握要求,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抓好问题导向与整改落实的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各项措施,坚持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把开展学习教育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完成机关党建各项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学习教育和日常工作的互促共进。要注重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官网、官微等渠道和平台,广泛宣传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要强化监督检查,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纳入机关党建考核体系,进行量化评估,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贵州 4月15日,贵州省红十字会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及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省红十字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监事长戴世驹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党组成员、秘书长马艳华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扎实有力推动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要重实效保质量,力戒形式主义,严防“低级红”“高级黑”,做到真抓实学、学出质量、学出实效。要做到统筹兼顾,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推动全省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使党员干部焕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果。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好省红十字会官网、官微、“博爱云”平台等宣传阵地的作用,深入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宣传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进展成效,为党纪学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省红十字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宁夏 4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研究审议了《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清单》,安排部署全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田永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抓好学习任务细化,坚持以训助学,精心组织读书班,邀请专家宣讲、加强培训解读。要紧密联系实际学,检视存在不足,明确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党性修养。要抓好以案促学,拓展深化“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和“党风廉政建设月”活动,进一步筑牢廉洁底线。要抓好工作统筹,成立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认真做好协调、督导工作。要压实工作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任务落实;党支部要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做到全员覆盖、持续深入。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全区红十字事业发展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