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红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时间:2024-04-30
安徽 4月19日,安徽省红十字会召开党纪学习教育部署会。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全会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抓好专题研学,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把集中学习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逐章逐条认真研读,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要加强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抓好日常学习,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江苏 4月22日至26日,江苏省红十字会举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采取个人自学、集中领学、视频教学、专家辅导、现场教育、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机关党委书记李培森主持会议并作小结讲话。
会议指出,此次读书班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在学习期间,全会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及在中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起来,与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贯通起来。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坚持从严要求,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这次读书班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成效。
湖南 4月19日,湖南省红十字会党组召开第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研细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伍英主持并作总结讲话。会党组成员紧扣学习主题进行研讨。
会议强调,要紧跟中央和省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最新部署要求,持续深入、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逐章逐条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会上下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落实于行。要坚持带着问题学,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用《条例》校正思想和行动,自觉做到对标找差、立整立改,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做检身正己的模范。要坚持知行合一学,把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同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知行合一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将党纪学习教育所激发出的动力活力转化为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推动湖南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贵州 4月26日下午,贵州省红十字会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玉琼主持开班式并讲话。党组成员滕红、戴世驹、马艳华,副会长(挂职)邓仁丽出席。
张玉琼在讲话中指出,举办这次读书班,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全面领会、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践要求,是省红十字会党组和党组班子强化理论武装的现实需要。省红十字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利用好这个机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条例》作为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认真学习《条例》原文,准确掌握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廉的操守,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政治生态实现新进步、机关风气实现新转变、红十字事业实现新发展。
读书班邀请了省有关高校专家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专题辅导。
此次读书班将持续举办至28日。其间,将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围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读书班学习主题,安排专题辅导2次、党支部学习交流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1次,通过个人自学和学习交流研讨等多元学习方式,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省红十字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参加读书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