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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中国红十字会统计分析报告(一)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07  文章来源: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综合处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一、数据来源及汇总方法………………………………………2

二、机构建设……………………………………………………5

三、基层组织与会员……………………………………………9

四、人员建设……………………………………………………13

五、收入经费……………………………………………………17

六、救灾…………………………………………………………25

七、救助…………………………………………………………29

八、救护…………………………………………………………31

九、无偿献血、艾滋病知识普及和遗体捐献登记……………33

十、宣传…………………………………………………………35

十一、对外联络…………………………………………………37

十二、其他………………………………………………………39

十三、小结………………………………………………………41

 

 

 

2006年度中国红十字会统计分析报告

 

一、数据来源及汇总方法

1、数据来源

汇总的原始数据来源于总会、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以下简称“红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铁路系统红会2006年的统计报表。分析过程中引用了国家统计局2005年末(2006年数据暂缺)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人口及人均GDP,这两类数据均见本文第5小节中的表(10)。由于国家统计局对全国总人口进行了调整,加之全国总人口中包括了现役军人数,因此2005年末全国总人口略高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总人口的合计。为简便起见,在以下叙述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简称“兵团”,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省(区、市)。此外,本报告在提到2006年红会系统的各项指标时,一律指统计年度而非公元年份。

2、质量检查

汇总之前,对填报数据进行了质量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湖北省将4个省直属县的级别界定为“地市级”;二是天津、江西、湖北、西藏4个省(区、市)在填写报表第23、25项“受益人次”时填写单位发生错误,出现了不应有的“小数”;三是受电子版报表格式错误(合并与未合并单元格并存)的影响,第30项的“预防艾滋病”中所填写的数字与对应的“合计”项的结果不同(辽宁省的该项报表格式没有此问题,数据也是正确的);四是上报的某些数据发生变动。针对上述问题,总会办公室与各地及时进行联系并作了更正,保证了汇总工作的顺利进行。

3、汇总单位的分组

鉴于本次的原始数据中每条“记录”(共506条)所对应的单位“级别”以及所属序列不尽相同,在汇总时需要根据制表目的将其按不同口径区别开来,为此,本次汇总采用了4种不同的分组方式:

(1)行政与非行政序列

兵团(含兵团本级及下属的14个红会)、铁路系统本级红会(无下属红会)以及省(区、市)以下的9个行业红会属非行政序列。需要说明的是,在汇总“机构建设”情况时,这25个非行政序列的红会不包括在内。在其他情况下,兵团和铁路系统本级红会纳入省(区、市)级分组(以下简称省市本级或省市级),兵团下属的14个红会和省市级以下的9个红会一并纳入省(区、市)级以下分组(以下简称省市以下级)。

(2)行政序列中的地市级与县市级红会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个直辖市没有地市级建制,其相应的县市级单位分别为18、18、19和40个。湖北省除13个地市级单位外,还包括4个省直属县。海南省包括2个地市级单位,16个省直属县。

在汇总地市级红会机构时,仅涉及到334个地市级红会,不包括上述6个省市的115个县市。

在汇总县市级机构时,不仅包括334个地市级红会下属的2614个县市级红会,还包括北京、海南等6个省市的115个县市级红会。县市级红会总数为2729个。

(3)总会、省市本级、省市以下级红会

省市本级红会除包括行政序列的31个省市本级红会外,还包括相当于省市级的兵团和铁路系统本级红会。省市以下级红会既包括行政序列的地市、县市级红会,也包括兵团本级红会下属的红会和行政序列省市级以下的其他行业红会。按此分组,红会系统分为3个级别,汇总数据反映全国相关情况。

(4)总会、省市级单位红会

将省市本级红会与省市以下级红会合并到一起统称为省市级单位。按此种分组,包括总会在内,分析单位共34个,汇总数据反映的也是全国相关情况。

(1)展示了上述四种不同分组方式的相互关系。

(1): 分析单位不同分组方式的相互关系

 

 

 

 

 

单位级别

总会

省级

省以下

合计

国家级

1

0

0

1

省市级

0

31

0

31

地市级

0

0

334

334

县市级

0

0

115

115

非行政序列

0

2

23

25

合计

1

33

472

506*

注:省市本级与省市以下级合并为“省市级单位”。*表示全部记录条数。

4、本次汇总数据与其他同类相关数据的关系

本次汇总是独立进行的,没有参照其他同类数据进行任何调整。

5、全国、31个省(区、市)与人口有关指标的计算

在计算与全国总人口有关的指标时,分子是总会和33个省市级单位的合计数,分母是全国的总人口数。在计算31个省(区、市)与人口有关的指标时,分子不涉及总会、兵团及铁路系统红会数据,分母为相应省(区、市)人口数。

6、分析软件

各地上报的EXCEL电子版报表,被逐一导入SPSS软件进行汇总分析。

7、本次汇总数据的局限性

根据红会新统计报表的填报规则,为获得对县市级机构的完整认识,在地市级报表上,应当对“既不属于理顺机构,也不属于未理顺机构”、目前尚处于“空白状态”的县市进行登记。本次汇总所用的数据均来源于省市级报表,因此所有汇总结果中均未能反映那些“空白”县市的情况。

二、机构建设

1、地市级红会机构建设

(2)是27个省(区)地市级红会机构类型分布。在334个地市级红会中,理顺机构占68.9%。

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江西、山东、宁夏8省(区)“理顺机构”的比例为100%,黑龙江、四川等6个省(区)约为90-70%,广西、甘肃等7省(区)约为60-50%,福建、安徽等4省约为40-30%,西藏、青海两省(区)全部为“未理顺机构”。

 

(2):27个省(区)地市级红会机构类型分布

(按理顺机构比例由高到低排列)

 

 

 

 

 

(区)

理顺机构数

未理顺机构数

合计

理顺机构比例

河北

11

0

11

100.0

山西

11

0

11

100.0

内蒙

12

0

12

100.0

辽宁

14

0

14

100.0

吉林

9

0

9

100.0

江西

11

0

11

100.0

山东

17

0

17

100.0

宁夏

5

0

5

100.0

黑龙江

12

1

13

92.3

湖北

12

1

13

92.3

湖南

12

2

14

85.7

新疆

12

2

14

85.7

江苏

11

2

13

84.6

四川

15

6

21

71.4

广西

8

6

14

57.1

云南

9

7

16

56.3

贵州

5

4

9

55.6

浙江

6

5

11

54.5

广东

11

10

21

52.4

海南

1

1

2

50.0

甘肃

7

7

14

50.0

福建

4

5

9

44.4

河南

7

11

18

38.9

陕西

3

7

10

30.0

安徽

5

12

17

29.4

西藏

0

7

7

0.0

青海

0

8

8

0.0

合计

230

104

334

68.9

 

(2)的结果很难完全以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来解释。虽然存在着青海、西藏“不发达地区理顺机构比例偏低”的情况,但内蒙、宁夏“理顺机构比例”却达到100%。另一方面,山东、辽宁的“理顺机构比例”达到100%,而同属发达地区的浙江、广东的该项比例仅约为50%。

2、县市级红会机构建设

县市级红会的机构建设情况见表(3)。

31个省(区、市)的2729个县市级红会中,理顺机构占19.3%。

按由高到低的顺序,北京、天津“理顺机构”比例为100%,上海、内蒙、吉林、新疆4个省(区、市)约为90-70%,辽宁、重庆等14省(区、市)约为20-10%,四川、安徽等8省约为10-1%,西藏、青海、宁夏3个自治区全部为“未理顺机构”。

4个直辖市中,重庆(10.0%)县市级红会的建设还面临着较大困难。

在除4个直辖市以外的27个省(区)中,如果不考虑地市级与县市级的差异,将地市级与县市级机构的建设情况综合起来看,内蒙、吉林、辽宁、新疆、山东5个省(区)机构建设的情况较好,而广东、陕西、安徽、西藏、青海5个省(区)相对滞后。

5个机构建设情况较好的省(区),辽宁、山东属东部地区,吉林属中部地区,内蒙、新疆属西部地区。在5个机构建设相对滞后的省(区),广东属东部地区,安徽属中部地区,陕西、西藏、青海属西部地区。由于各地区机构建设情况与其经济发展水平表现为复杂的交叉关系,因此在考察机构建设情况时,不仅需要考虑经济发展的影响,同时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


(3):31省(区、市)县市级红会机构类型分布

(按理顺机构比例由高到低排列)

 

 

 

 

 

(区、市)

理顺机构数

未理顺机构数

合计

理顺机构比例

北京

18

0

18

100.0

天津

18

0

18

100.0

上海

18

1

19

94.7

内蒙

95

6

101

94.1

吉林

51

9

60

85.0

新疆

58

22

80

72.5

辽宁

21

67

88

23.9

山东

34

111

145

23.4

贵州

20

67

87

23.0

福建

17

65

82

20.7

黑龙江

23

110

133

17.3

江苏

17

89

106

16.0

海南

3

17

20

15.0

山西

16

103

119

13.4

湖南

15

97

112

13.4

广西

12

96

108

11.1

河南

16

131

147

10.9

甘肃

8

66

74

10.8

浙江

9

79

88

10.2

重庆

4

36

40

10.0

四川

17

164

181

9.4

江西

9

93

102

8.8

河北

11

164

175

6.3

湖北

6

92

98

6.1

广东

6

117

123

4.9

陕西

2

103

105

1.9

云南

2

128

130

1.5

安徽

1

91

92

1.1

西藏

0

13

13

0.0

青海

0

45

45

0.0

宁夏

0

20

20

0.0

合计

527

2202

2729

19.3

 

三、基层组织与会员

本小节包括基层组织、团体会员、成人会员、青少年会员共4项内容。表(4)是上述有关的绝对数,表(5)是根据表(4)和总人口计算的每万人平均基层组织和各类会员数。鉴于总会、兵团、铁路系统红会的特殊性,一律不进行计算与人口有关指标,但其相关数据将作为“分子”纳入全国相关指标的计算。

1、基层组织

全国红会系统共有基层组织63088个,每万人平均基层组织数为0.5个。

31个省(区、市)基层组织的数量分布表现出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方面,各地基层组织的数量与相应总人口呈显著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602,在0.01水平上显著)。图(1)表明,虽然东、中、西部地区的基层组织比例与相应总人口的比例存在一定差异,但大致来说基本上是“匹配”的,说明基层组织的发展在东、中、西部地区具有一定的均衡性。另一方面,基层组织数量与总人口的这种相关反映出来的仅仅是一种大致的趋势,如果就水平(以每万人中的平均数衡量)而言,地区之间仍然存在着明显差异。

 

 

(4):总会、各省市级单位基层组织及各类会员数分布

 

 

 

 

 

单位

基层组织

团体会员

成人会员

青少年会员

总会

17

0

0

0

北京

2385

2663

418870

473733

天津

1691

713

143345

212611

河北

1775

2576

243996

26703

山西

1106

821

93961

502247

内蒙

2474

3434

238373

565073

辽宁

3210

34168

313857

727418

吉林

1682

3119

353128

462599

黑龙江

2616

4506

289265

345774

上海

3321

3485

173133

372970

江苏

5126

24132

579711

3030164

浙江

1901

2832

351466

619531

安徽

465

1517

153477

144103

福建

1658

1349

114830

189151

江西

2059

2200

233272

265773

山东

5379

15372

727709

776216

河南

2488

2047

287884

233110

湖北

4129

2701

506359

727453

湖南

4083

33775

906966

1108742

广东

1936

2474

202217

360522

广西

1762

1289

93879

126885

海南

131

101

41014

59384

重庆

735

3080

641111

407892

四川

3243

7709

215378

639016

贵州

2339

3631

261080

131772

云南

1722

2211

173429

272611

西藏

14

114

10650

4190

陕西

866

786

30184

69533

甘肃

578

974

55555

45560

青海

214

516

22911

0

宁夏

11

171

15213

14781

新疆

1972

1994

125335

127813

兵团

0

285

1166

0

铁路

0

18

0

0

合计

63088

166763

8018724

13043330

 


 

(5):总会、各省市级单位每万人平均基层组织和各类会员数分布

 

 

 

 

 

单位

平均基层组织数

平均团体会员数

平均成人会员数

平均青少年会员数

总会

北京

1.6

1.7

272

308

天津

1.6

0.7

137

204

河北

0.3

0.4

36

4

山西

0.3

0.2

28

150

内蒙

1.0

1.4

100

237

辽宁

0.8

8.1

74

172

吉林

0.6

1.1

130

170

黑龙江

0.7

1.2

76

91

上海

1.9

2.0

97

210

江苏

0.7

3.2

78

405

浙江

0.4

0.6

72

126

安徽

0.1

0.2

25

24

福建

0.5

0.4

32

54

江西

0.5

0.5

54

62

山东

0.6

1.7

79

84

河南

0.3

0.2

31

25

湖北

0.7

0.5

89

127

湖南

0.6

5.3

143

175

广东

0.2

0.3

22

39

广西

0.4

0.3

20

27

海南

0.2

0.1

50

72

重庆

0.3

1.1

229

146

四川

0.4

0.9

26

78

贵州

0.6

1.0

70

35

云南

0.4

0.5

39

61

西藏

0.1

0.4

38

15

陕西

0.2

0.2

8

19

甘肃

0.2

0.4

21

18

青海

0.4

1.0

42

0

宁夏

0.0

0.3

26

25

新疆

1.0

1.0

62

64

兵团

铁路

合计

0.5

1.3

61

100

 

根据表(5)的数据,可将31个省(区、市)每万人平均基层组织数划分为3组。上海、天津、北京、内蒙、新疆5个省(市)的该项指标约在1.0或以上,其中上海最高(1.9)。辽宁、福建等10个省约为0.8-0.5。四川、宁夏等16个省(区、市)约为0.4或以下。

2、团体会员数

全国共有团体会员166763个,每万人平均团体会员数为1.3。根据表(5)的数据,辽宁、青海等13个省(区、市)每万人平均团体会员数约在1.0或以上,其中辽宁最高(8.1)。四川、湖北等6省(市)约为0.9-0.5。西藏、海南等12个省(区)约为0.4或以下。

3、成人会员数

全国共有成人会员8018724人,每万人平均成人会员数为61。根据表(5)中的数据,北京、内蒙等6个省(区、市) 每万人平均成人会员数约在100或以上,其中北京最高(272)。上海、海南等11个省(区、市)约为97-55。青海、陕西等14个省(区) 约为42-8人。

4、青少年会员数

全国共有青少年会员13043330人,每万人平均青少年会员数为100人。根据表(5)中的数据,江苏、浙江等12个省(区、市)每万人平均青少年会员数均在120或以上,其中江苏省最高(405)。黑龙江、福建等8个省(区、市)约为91-54。广东、青海等11个省(区)均在40以下,其中青海尚未发展青少年会员。

如果不考虑上述4项平均数之间的差异,综合来看,在基层组织建设和各类会员发展方面,北京、上海、内蒙、湖南、江苏5省(市)处于领先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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